
渭政发〔2015〕人字6号 
渭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国忠等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渭任字〔2015〕15号文件建议,经2015年5月12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杨国忠为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 张卫平为县公安局路园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朱自成为县公安局峡城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万平永为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牛富军为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张海华为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刘常昭为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王 虎为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马彩玲为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雍 刚为县农牧林业局主任科员; 汪晓芸为县中药材产业办公室主任科员。 根据渭党发〔2002〕40号文件规定,实行试用期的人员,在试用期间履行本职务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渭源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3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县委各部门。
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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