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 回应关切
号: 621123/2018-01335 信息分类: 舆情回应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18-11-28
发布机构: 渭源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渭源县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发布时间:2018-11-28 16:54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渭源县把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作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创新方式方法,综合施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紧盯目标任务,有的放矢定措施。以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投资类项目为重点,紧盯2018年底前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四项制度覆盖率分别达到70%80%90%100%,政府投资工程项目100%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六方面目标任务,坚决守住不发生因讨薪引发的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这条底线,督促县人社、住建、交运、水务等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大对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的督办力度;督促县发改局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督促县财政局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全力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二是注重源头治理,未雨绸缪健机制。制定完善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和考评机制、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机制、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管办法、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办法,通过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发生。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就核发施工许可证的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并由项目审批单位督促建设单位补缴,否则发生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清欠,清欠不到位的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垫付,切实解决了工资保证金覆盖率低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立完善了“黑名单”制度,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处置力度,全方位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和受理的欠薪案件进行及时、快速、有效处置。

三是紧盯存在问题,多措并举抓整改。以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领域和砖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采取现场发现、现场督办、现场解决和持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在建项目逐一排查,今年来共查摆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问题25个。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制定解决方案,特别对重大欠薪案件,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制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位,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不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部门联动促落实。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变事后调解维权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处置并重,把功夫下在平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介入,及时消除问题隐患。督促县发改、财政、住建、交运、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严厉打击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

五是实施联合惩戒,锲而不舍夯基础。严格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案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包工头”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倒逼农民工工资保障各项制度落实见效。

虽然我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部分企业负责人法治意识薄弱、企业“四项制度”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责任编辑:渭源网站信息员
分享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