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近年来,我县县城建设快速发展,建筑渣土、垃圾大量产生,在运输、处置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超载、乱偷乱倒、“滴冒漏”现象,以及运输车辆交通肇事行为,不仅直接影响市容面貌整洁,而且威胁到广大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切实解决渣土清运车辆沿路遗撒脏、安全隐患大、交通运输乱、运输车况差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出台渣土清运管理办法,对渣土产生源头、运输、处置进一步规范,非常必要,势在必行。 二、《管理办法》起草过程 牢牢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一核心要求,我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在学习定西市安定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并结合近几年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初步拟定了本《办法》的框架。2022年3月8日,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办法》进行专题讨论,并对《办法》的框架结构、章节设置、条文内容等进行研究,截至目前《办法》已进行了4次修改完善。 三、征求意见情况 《办法》初稿形成后,我们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渭源分局、住建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6个单位和社会公众进行了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5条,针对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局认真研究、逐条分析,充分吸收采纳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办法(审议稿)》。 四、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该《办法》。 相关链接:渭源县城区渣土清运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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