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强服务业”战略,进一步提升全县电子商务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深化电子商务在各领域融合创新发展,切实发挥电子商务产业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的电商新路径新模式。根据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十大服务业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办发〔2022〕29号)和中共渭源县委办公室 渭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十大服务业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办发〔2022〕10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渭源县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政策》,并于2022年7月25日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奖励政策》共四部分,分别为扶持对象、扶持内容和标准、申报程序和其他事项。其主要内容包括: 1.扶持对象。明确了该奖励政策的适用范围为在我县依法登记注册,从事电子商务销售、运营服务、直播带货及线上销售等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及个人。 2.扶持内容和标准。对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培育市场主体促进网络销售、扶持传统企业电商转型、支持农村电商物流配送协同发展、支持网货品牌培育及宣传推广、支持县域直播电商快速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培育等予以适度补助奖励。 3.资金申报程序。本办法所涉及各项奖励、补贴、补助,原则上由县商务局在当年第一季度牵头组织集中申报上年度奖补资金,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由县商务局负责审核确定奖补金额,形成资金奖补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后,给予资金拨付。 申报企业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1)渭源县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申报单位有关资质和证书复印件; (4)申请材料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主营业务、产品定位、电子商务营销渠道等情况;费用明细表、汇总表及发票复印件等相关凭证; (5)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4.其他事项。 以上扶持奖励政策每年兑现一次。预计在2023年1月份开始申报2022年的奖励资金,具体时间以商务局申报文件为准,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每年按时申报,同一主体按照不同类别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明确了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扶持奖励资金的,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对以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该奖励政策的有效时限和负责解释说明的单位主体予以了明确。 相关链接:渭源县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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