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精准扶持、互利共赢、公开公正、一票否决。 二、贴息对象、方式、期限及额度 (一)贴息对象。 1.在渭源县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车辆注册地在渭源县的货车司机,从2022年6月1日起,向本县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并取得延期还本付息和新增的贷款。 2.除具备以上条件外,申请贴息的贷款必须是经营主体与法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贷款业务,并用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货车司机生产经营活动。不包括经营主体从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取的贷款(民间借贷、小额信贷公司贷款等),不支持房地产公司贷款、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和已获得其他财政性贴息支持的贷款。 3.中小微企业是指在渭源县内工商注册登记并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企业的划型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分类及划分标准。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渭源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个人或者家庭。货车司机是指在渭源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普通货运车辆车主。 (二)贴息原则。 1.按照“自主申请、先到先得”原则,由财政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2.同一贷款对象最多申请一次贴息。 3.已享受其他贴息政策的贷款不纳入本次贴息范畴。 (三)贴息方式。 根据贷款合同和银行清算情况,按照经营主体先缴后补的原则,县金融服务中心汇总后按照报账制要求由县财政局按贴息标准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到贴息对象账户。 (四)贴息资金。 贴息资金共计495万元,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市财政资金55万元,县财政资金440万元。 (五)贴息期限。 贴息时间从2022年6月1日起,按年化利率1%给予1年贷款贴息,贷款不满1年的,按实际贷款天数计算贴息。贴息政策原则上在2022年12月31日结束,如到期日贴息资金有剩余,可适当延长贷款申请期限。 三、申报和贴息流程 (一)按照“经营主体自愿申请、资格审查与真实性核实、县级审批备案”的程序组织实施。 1.符合贴息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含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货车司机通过承贷银行提出贴息申请,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货车司机需提供货车行驶证、司机本人驾驶证(如货车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贷款发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由贷款对象填写《渭源县2022年金融支持稳定经济增长 一揽子政策措施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 3.由承贷银行分类填写《渭源县2022年金融支持稳定经济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贷款贴息项目贷款花名册》,每周一报县金融服务中心汇总。 4.县金融服务中心分类填写《渭源县2022年金融支持稳定经济增长一揽子政策施贷款贴息项目推荐审批表》报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5.行业部门审核后由县金融服务中心对初审贴息对象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按照报账制要求按贴息标准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到贴息对象账户。 相关链接:渭源县2022年金融支持稳定经济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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