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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22-09-27 16:31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渭源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渭源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渭教体发〔2017〕355号

各中学、学区、县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定西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据《渭源县2017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渭法治发〔2017〕1号),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渭源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一并贯彻落实。


                                                 渭源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14日



渭源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定西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从教,依据《渭源县2017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渭法治发〔2017〕1号),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全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切实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教育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中基础作用,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到2020年,全县教育系统的普法宣传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教育全过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施与支持体系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不断丰富和创新,教育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全县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基本形成,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在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进程中发挥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为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县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学用结合。以满足局机关、学校及广大师生员工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普治并举,学用结合,以用促学,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充分发挥引领和规范作用。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针对教育系统不同群体的特点,科学设计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推进精准普法,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和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带动和促进教育系统全员普法。

4.坚持系统规划,全面推进。结合教育特点,系统安排,科学规划法治教育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宣传宪法、教育法等法律知识,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避免重知识、轻理念,重义务、轻权利,重实体法、轻程序法,重开展活动、轻法治精神的培养等倾向。

5.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深刻把握教育普法的特点与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参与式、交互式、趣味式、实践式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普法要求,着力提升教育系统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县教育系统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

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依宪治国的思想意识。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全县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讲,每年要举办一次“干部学宪法、讲宪法、用宪法”报告会。把宪法作为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和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将宪法学习纳入全县教育系统

干部、师生员工培训教育的内容。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环保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教育实际和需要,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把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纪律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1.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系统规划和科学安排各教育阶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原则内容和实施路径,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系统化、规范化。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的教育教学计划,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法治精神培养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和行为能力。

    2.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鼓励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增加公民教育或法治教育内容。鼓励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发挥法学专业教育的资源优势,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智力和资源支持。切实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力争到2020年建立科学系统的学校法治教育体系。在中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

    3.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班队会、社会实践、毕业仪式以及“3.15”、“6.26”、“12.4”宣传日等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结合学生认知特点,举办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夏令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交通、消防、安全、反家暴、禁毒、知识产权、国防等专题教育,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建立健全法治教育协作机制,加强与综治办、司法行政、公安、法院、检察院、共青团、妇联、律师协会等部门组织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外法治教育。

    4.重视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加强对留守儿童、随迁子女、轻微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教育与引导,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建设,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强化家长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家庭和其他社

会组织的法治教育力量,推动家校联合进行法治教育。

5.不断创新法治教育的资源和形式。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加强青少年普法网等普法网络建设,建立优质法治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课件大赛、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等活动深入开展;支持高等学校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大力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研究与资源开发,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机制。

(三)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从教的意识和能力

1.实施教育系统干部法治观念提升专项培训计划。坚持把教育系统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针对不同群体特点,明确相应的必修内容和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分级分期分批组织培训等方式,增强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自觉守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意识,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解决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的能力。

2.深入实施骨干教师全员法治培训计划。进一步推进教师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全县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计划,加强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确保全体教师接受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教师依法执教、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中小学至少要聘用1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录用法律专业毕业生担任法治教育专任教师。

4.加强法治教育考核评价。把教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掌握法律知识以及依法开展教育教学能力、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情况作为教师岗位聘用、师德评价、业绩考核、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把校长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校长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学生法治教育综合情况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

(四)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着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学习宣传贯彻《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学习宣传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重点,大力推进全县教育系统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层次合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

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从教、学生法治素养普遍提高、社会依法评价的教育法治实施机制和监督体系。

    2.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引导学校依据章程办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高校理事会制度和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化教育督导评价改革,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工作体系;全面推行中小学督导责任区制度。健全依法治校考核评估办法,探索建立学校自、专家评审、教育行政部门检查、第三方评估与社会评价等多元考核机制。力争到2020年,各地学校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形成一批高标准的依法治校示范校。

    3.深入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要求,遵循管办评分离的总体思路,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义务。研究制定依法行政评估指标和工作要求,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明确相应职责权限。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与水平,形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依法治教示范单位。

4.健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与清理机制。建立教育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制度,进一步细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重大利益调整的规范性文件,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健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实施评估制度。

五、工作步骤  

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下半年)。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各学校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本校五年普法规划,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备案,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 2020年)。各学校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县教体局普法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和依法治省的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生的普法工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高度重视“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把普法教育纳入本校工作目标管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教育股。

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可以乡镇中心学校为依托设立法治教育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教育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组织、协调本部门的相关职能机构,做好机关普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组织实施、校长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监督当地各级各类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教育课程建设;建立健全与当地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或机构的沟通、协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
  (三)健全监督机制,加强评估指导。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探索建立各级各类学校法治教育的专项督导制度,将学校法治教育的水平与成效纳入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整体督导评估之中;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普法需求。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专款专用,保障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得到落实。




责任编辑: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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