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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2022年初中招生(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27 15:46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现就2022年全县小学升入初中七年级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就近安排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升入初中,确保辖区内小学有学籍的学生全部就近免试入学。各初中和九年制学校要严格按规定办学,严格控制学生人数,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不能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户籍及学籍要求

学生户籍、学籍必须是在2022年1月1日后无变动的。

三、划片安排

(一)时间安排

1.清源一小、清源二小、实验小学、清源学区按划片招生范围和条件,将划入清源中学、龙亭中学的学生名单于6月25日前报县教育局审批(报表格式见附件3)。7月1日-7月2日公布审批结果,7月6日-10日各小学到清源中学、龙亭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发给学生。8月24日-8月25日龙亭学校、清源中学组织七年级新生按要求到校报到。

2.除清源一小、清源二小、实验小学、清源学区外的其它乡镇的小学按划片招生范围于6月25日前,由户口所在地学区审批,7月1日-7月2日各学区公布审批结果并汇总后上报县招办(报表格式见附件3)。8月24日-8月25日各乡镇中学组织七年级新生按要求到校报到。

3.8月23日-8月25日学生报名时携带户口本及其复印件(户口本请将户主页、学生页复印在A4纸的正面、父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背面)、新生入学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4.各中学、九年制学校将2022年招生简章以文件形式于5月30号前报教育局招考办审核备案。

(二)划片范围安排

1.龙亭学校初中部划片招生范围

(1)有清源镇户籍,固定住址在平桥路以东、旧中医院以东、广电网络公司以东的清源一小、清源二小、实验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2)整校划入:清源学区阳坡小学、刘家河小学、新林小学、七圣小学、池坪教学点、红岘教学点、朱家山教学点的清源镇户籍且学籍一至六年级都在相应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3)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并居住在平桥路以东、旧中医院以东、广电网络公司以东的工作人员的子女,如学籍在县直小学并实际就读,需提供家长工作调动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划入龙亭中学。

(4)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在县城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住所并居住在平桥路以东、旧中医院以东、广电网络公司以东的子女,如学籍在县直小学并实际就读,需提供个人申请、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划入龙亭中学。

(5)非我县户籍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县城区经商且有固定住所(包括租住房),如学籍在县直小学并实际就读,需提供个人申请、营业执照、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平桥路以东、旧中医院以东、广电网络公司以东的划入龙亭中学。

2.清源中学划片招生范围

(1)有清源镇户籍,固定住址在平桥路以西、旧中医院以西、广电网络公司以西的清源一小、清源二小、实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整校划入:清源学区秦王小学、王家店小学、鼠山小学,张家湾小学、黄家湾小学、蛟龙小学的清源镇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星光学校、葛家湾小学自愿到清源中学就读的清源镇户籍六年级毕业生。

(3)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并居住在平桥路以西、旧中医院以西、广电网络公司以西的工作人员的子女,如学籍在县直小学并实际就读,需提供家长工作调动文件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划入清源中学片区。

(4)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在县城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住所并居住在平桥路以西、旧中医院以西、广电网络公司以西人员的子女,如学籍在县直小学并实际就读,需提供个人申请、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划入清源中学。

(5)非我县户籍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县城区经商且有固定住所(包括租住房),如学籍在县直小学并实际就读,需提供个人申请、营业执照、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平桥路以西、旧中医院以西、广电网络公司以西的划入清源中学。

3.其他乡镇中学划片招生

(1)户籍、学籍在本乡镇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2)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在本乡镇事业单位上班人员子女,如学籍在本乡镇所属小学并实际就读,需提供家长工作调动文件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全部接收。

(3)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在本乡镇务工、经商且有固定住所的子女,如学籍在本乡镇所属小学并实际就读,需提供个人申请、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部接收。

(4)非我县户籍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监护人在相应乡镇经商且有固定住所(包括租住房),如学籍在乡镇所属小学并实际就读,需提供个人申请、营业执照、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部接收。

四、报名注册说明

(一)网上注册(时间:7月20日-30日)

1.打开网页:http://www.gswycjc.com/wybm 或扫描报名二维码(附后),详细察看学校和上级的招生公告。

2.在规定时限内,点击“报名”,提交身份证号等各项基本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合适后点击“提交”完成注册。

3.点击“用户登录”,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个人后台,修改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如若忘记密码,请联系报名小学管理员,如实说明情况和已经登记的身份证号等信息,待管理员核实后重置密码,用户务必及时利用重置密码登陆后修改密码,以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特别注意,填写个人报名资料时,“学生来源”有五个选项:“片内户籍”是指监护人及子女有片区内户籍并在片区内实际居住;“工作随从”是指在县城区事业单位上班人员的子女;“外来工商”是指非本县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的随迁子女; “片内居住”是指监护人及子女为非片区内户籍但在片区内实际居住。以上五项都不是的选“其他”选项。

4.在个人后台可察看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打印报名登记表,提交留言(仅招生学校管理员可看到可回复),及回复信息。

5.如遇网络堵塞,建议“错峰”提交(比如可选择上网人少的凌晨时段)。

(二)正式报到(时间:8月24日-25日)

如果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是“录取”,或本人在学校公示的录取名单中(可在学校公告中查看),则打印一张报名登记表,携带户口本、入学通知书按期按要求到学校报到。

学生报名时携带户口本、初中学校入学通知书、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建立学籍时严格按照户口本核对准确学生姓名(注意不要出现别字)、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父母亲或其他监护人等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规范招生方式

1.初中学校应接纳所有划入本片区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2.在外县小学就读毕业的渭源户籍学生,如申请回户籍地初中就学,须在7月5日-8月20日严格按照片区划分到相应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居住证明、小学学籍证明),不得择校。

3.县内小升初后申请转学的,由学区、中学共同负责,先由学生对口片区的初中或九年制学校建立七年级新生学籍,在学籍系统中录取完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非特殊原因不予办理转学)。     

申请转入城区初中学校的,全部由清源中学予以接收。

4.七年级片内招生任务完成后,如还有空余学位,优先安排接收需要转入的外省、外市、外县户籍经商或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监护人必须在县城区(各乡镇)务工、经商且有固定住所(该类少儿需提供营业执照、购房或半年以上租房合同,已购房的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缴款发票,发票缴款金额为房产总额的30%)。该类学生须在8月5日-8月20日严格按照片区划分到相应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得择校。

5.对于个别特殊困难情况的学生(孤儿、家庭重大伤亡变故等申请转学的),因监护人在相应片区,先由乡镇、村社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后由教育局调查核实后按监护人申请统筹安排学校,学校无条件接收。

6. 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为适合接受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家长须向相关学校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表。)按片区划分就近入学,相关学校予以接收,注册学籍。随班就读的编排班级,送教上门的安排教师送教。

7.根据《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政联〔2012〕84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由县教育局根据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学校,各学校无条件接收。

相关材料由县公安局、人武部、消防救援队于当年6月30日前以正式函件统一提交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不单独接纳其他任何单位的函件和个人申请。

8.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或学习等级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二)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就学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论县内县外小升初后到县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不得编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就读学校和城镇生活。

(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制定计划,周密安排,广泛宣传,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确定接待咨询人员,设置招生咨询处,在报名前要严格制定好报名实施方案,对于有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要提前制定好预案,妥善处理。在报名过程中,各有关学校要严格审查学生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各学校的招生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电脑随机编班,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县招办要指导学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城区划片办法,每所初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招生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点等。

(四)加强招生监管

县教育局将加强升学监督、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加大招生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各学校要严格按此安排意见有序开展就近入学工作,不得超规定范围和规定班额招生。凡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招生范围和班额的责任人员,将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违反教育收费规定乱收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生家长有义务为学校招生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招生秩序。

每个学区、每个学校必须选报一名责任心强、熟悉网络基本操作的老师作为学区、学校的报名系统管理员(预计报名人数在5人以下的,可由学区管理员或学区管理员指定的邻校管理员代为管理),于6月15日前报招办(学校、姓名、电话)。所有报名系统管理员必须加入我县2022年招生报名系统管理员工作QQ群(群号:336974052),以方便工作(入群时须在备注中注明学校简写、教师姓名、联系电话,如:渭源县莲峰中学张某某139******简写为“莲峰中学张某某139******”,否则不予入群)。

监督举报电话:0932—4136119。




责任编辑: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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