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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22-09-28 11:39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渭源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渭源县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渭教体发〔2017〕355号


各中学、学区、县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甘肃省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工作任务,落实《定西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2017年渭源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渭政办〔2017〕40号),特制定《渭源县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域、本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渭源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14日


渭源县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实施规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甘肃省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和《定西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2017年渭源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渭政办〔2017〕40号),结合“七五”普法和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务环境的意见》《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甘肃省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定西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依法维护人民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领域的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秩序的安全稳定,为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层次合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和监督教育发展的教育法治实施机制和监督体系。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健全完备,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校长、教师法律素质与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在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进程中发挥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渭源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四、主要举措

(一)构建完善的教育法律及制度体系

坚持教育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有法可依,以法律规范引领和推动教育改革、促进和保障教育发展。及时修订、完善教育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公开听证、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等制度,着力提高教育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

  1.大力加强教育立规工作。认真组织调研,补短板抓薄弱,加强地方性教育规章建设,实现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全覆盖,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在法治轨道上协调健康发展。

  2.全面提高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质量。建立教育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制度。优先在招生考试、师生权益维护、学校管理、教材管理、教学科研行为规范等领域,制定或者修订综合性规章。按照公开、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重大利益调整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须由法治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

3.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实施评估制度,对执行中出现歧义或者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释。要根据深化教育改革发展实践需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我县教育规章、规范性文件。2017年底前,按照“谁发文、谁清理”的原则完成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深入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

  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遵循教育管办评分离的总体思路,加快形成法治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法律规范的实施与监督机制。

  1.依法全面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进一步明确职能权限与责任,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依法清理、精简行政权力,重点梳理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学校管理等方面的职责。进一步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教育行政审批行为,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审批,加快推进我县教育行政审批网上平台建设。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2.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重大决策中,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事关教育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建立重大教育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制度。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建立教育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鼓励专家、专业机构长期跟踪研究重大教育问题。

  3.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适应教育管理需要,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着力解决教育领域执法不力问题,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推动教育管理的重心和方式向基层和法治化转变。加快建立教育综合执法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实现相对集中行使执法权,充实执法人员,推进行政执法属地管理。对学校违规办学、违规招生、不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侵犯学生权益以及违背师德规范、违规有偿补课等行为开展综合执法。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积极会同财政、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校园欺凌、性侵犯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零容忍”机制,依法严肃查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执法方式,增强对教育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实时纠正的能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4.全面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局机关、学校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的信息公开,重点推进教育经费预算、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入学规则与招生政策、重大教育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要改革事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指导、监督学校全面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5.构建多元参与的教育治理体制。进一步依法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切实发挥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的作用,形成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督导队伍。建立督导委员会及办公室,按规定足额配置专职教育督导人员,实行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检测报告发布制度,健全问责机制,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完善教育领域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主动开展教师资格、教育质量、课程等领域的专业评价制度。

  6.健全教育领域纠纷处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在法治框架内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法治途径,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纠纷。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的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积极应对诉讼纠纷,尊重司法监督。完善教育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切实加强协作应诉工作。健全教师和学生申诉制度,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重大案件协商制度,优化信访途径,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处理信访案件。

  (三)大力增强教育系统法治观念

  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自觉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守法、抵制违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实施教育系统法治观念提升工程。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以多种形式,对教育系统全体干部、学校管理者、教师进行全员法治培训,着重增强法治观念,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领导班子每年举办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建立专项培训计划,着力抓好局机关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法治能力培训,加强任职前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考核评价,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到2020年,完成全员培训,实现领导干部全员考核。

  2.全面加强学生法治教育。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法治观念,放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实践法治的育人功能。在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社会实践、班队会等课时,加强法治教育,并将义务教育阶段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到2020年,建立科学、系统的学校法治教育课程、教材、师资体系。

  3.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争取财政专项支持,积极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将基地建设成为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以相对集中的方式,为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实施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到2020年,至少建立1个实践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中小学生以多种方式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

  4.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充分利用网络手段,促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的普及与推广。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课件大赛、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完善与人大、司法及有关行政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会支持网络,加强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

  5.着力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教学能力。落实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专项培训计划。到2020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协助解决学校相关法律问题。

  (四)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构建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抓住重点,进一步深化落实2012年教育部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将各级各类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推向深入。

  1.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到2020年,实现一校一章程全覆盖,全面实现学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章程,由县教体局核准,同一学区内的中小学可以制定联合章程。学校要以章程为统领,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校务公开制度,依法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依法接受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监督。

  2.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按照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加强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中小学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健全校长负责制。以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为重点,加强家长、社区对中小学事务的参与和监督。依法健全各类社团、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学校组织及开展活动的规则与要求,完善监督机制。

  3.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探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顾问制度,形成妥善预防和解决学校安全问题的法治化框架,完善学校保险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应对安全问题的能力。强化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构建县、乡(镇)二级学校安防体系,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部门、社会、学校多方联动的校园安全稳定管理格局,实现学校安全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提高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水平;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控,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度,实行校园安全稳定一票否决。与有关专业机构合作,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权益保护中心,依法健全学校未成年学生的权利保护机制。鼓励依托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完善学校的教师申诉、学生申诉制度,设立师生权益保护、争议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吸纳师生代表,公平、公正调处纠纷、化解矛盾。

  4.全面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按照省上制定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将依法治校作为评价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创新考核办法,建立学校自查、专家评审、行政部门复查以及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价等多元考核机制。从 2017年起,由点到面逐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到 2020年,学校要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形成一批高标准的依法治校示范校。

  (五)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推进依法治教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教育部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增强依法治教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落实。

  1.加强对依法治教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推进依法治教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制订年度工作要点和实施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推进。要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依法治教领导小组或者协调机制,将依法治教纳入地方法治创建活动的整体框架,落实有关部门在依法治教中的法定职责,形成综合推进机制。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教育现代化评估等综合评价体系。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机制,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强、意识突出干部选拔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领导岗位上来。在部门预算中列支教育法治专项经费,为推进依法治教提供必要的经费与条件保障。

  2.健全教育法治工作队伍。通过职能调整、机构重组,明确和加强法治工作机构职能,充实法治机构人员力量。根据实际,整合相关职能,设立负责法治工作的综合性机构或专门性机构。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核心作用,明确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立法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统筹教育行政执法、综合处理法律纠纷、普法宣传等方面的职能。

  3.建立学校法律服务和支持体系。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法律事务,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园)处理法律事务。教育部门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律师协会开展合作,为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配备法律顾问,建立未成年学生法律救助机制。

  五、实施步骤

  渭源县依法治教实施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根据实际确定法治主题,逐年推进,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与安排部署阶段(2016 年-2017年3月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学校的依法治教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报县教体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与随机抽查阶段(2017 年至2020年)

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逐一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要突出年度工作重点,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评估。

(三)检查验收与评估阶段(2020 年下半年)

县教体局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检查验收,对未贯彻落实本规划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

  四、实施要求

全面依法治教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内部治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落实本规划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途径,高度重视、认真实施,确保规划的目标要求得以落实。

  落实实施路径,创新工作方法。实施本规划,要以试点引领,推动试点区域、单位积极探索实践、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广奠定基础;要与政府法治建设的整体要求、部署相结合,遵循教育的规律、特点,调动、保护基层和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既要循序渐进,夯实基础,又要针对教育实践出现的典型案例、热点问题,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寻求破解办法。

明确目标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编制实施好年度计划,切实落实好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对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评估指导。各学校要围绕本规划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健全推进举措。







责任编辑: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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