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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政策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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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人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缴费吗? 答:需要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城乡居民必须参保缴费达到法定期限,才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3、什么人不需要缴费即可直接领取待遇?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从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发展而来。2009年至2012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在本县级行政地区试点时,如果本人年龄已经或超过60周岁并且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符合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养老金条件,则不必缴费,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11号)规定,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自2018年12月起可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该项政策终止日期暂为2020年12月31日。 4、不参保、不缴费、年老时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吗? 答:新农保和城居保已经结束了试点工作,符合规定的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基本上都领到了养老金,就是说不必缴费即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老人都领取了待遇。此后,除了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外,其他居民如果不参保、不缴费,到60岁时就不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从2020年起,我省设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2个档次。今后将视城乡居民收入情况适时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6、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有集体补助吗? 答:有条件的村集体和经济组织应当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也可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得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以上社会组织提供的补助或资助,应以该组织的经济状况为条件,自愿为参保人提供帮助,并不是政策的硬性规定。 7、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给补贴吗? 答:政府对参保人给予多项补贴,是国务院政策的硬性规定。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政策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2号)规定,建立缴费激励机制,提高城乡居民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城乡居民早缴费、选高档。对选择400元及以下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省级财政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至20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省级财政补贴60元,对选择2500元和30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省级财政补贴90元。各市县也要加大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补贴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县政府确定。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17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两证户”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仍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由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录项目包括哪些? 答: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补助、资助、补贴及利息。 9、哪些资金可以记入个人账户? 答: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村(社区)集体补助资金,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自己,利息和其他收入。 10、城乡居民跨地区流动,个人账户权益是否受损?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终身不变。无论在哪里缴费,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不会受损。 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蓄额如何计息? 答:社保机构应依据税务部门传递的缴费详细数据,及时将个人缴费额和政府对个人缴费的补贴计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补助、资助按缴入国库时间记账,从次月开始计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结息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社保机构应于一个结息年度结束后对上年度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结息。 1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构成?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1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如何确定? 答: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体政策可按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14、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标准是什么? 答: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蓄存额除以139。 15、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6、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年龄已超45周岁,无法缴满15年怎么办? 答:参保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且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17、参保时年龄不足45周岁,是否只需缴够1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答:参保时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个人缴费出现中断的,应当补缴中断年度的费用,补缴的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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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祁家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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