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渭源县会川镇官堡人家二期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按期完成土地征收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渭源县会川镇官堡人家二期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范围:渭源县会川镇西关村,东至已储备土地、南至西关村耕地、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西关村耕地,总征地面积约37亩(耕地),具体范围公众可向县自然资源局查阅。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渭源县会川镇官堡人家二期建设项目。 三、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渭源县会川镇官堡人家二期建设项目土地征收部门为渭源县自然资源局,具体工作由渭源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渭源县会川镇人民政府实施。 四、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期限(以下简称签约期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期限自土地调查确认之日起三个月内。 五、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收耕地补偿安置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甘政发[2023]55号)规定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40419 元/亩。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耕地内苗木及地上附着物按照《渭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渭源县临时征用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渭政复字[2023]25号)规定的标准补偿。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即征收耕地补偿安置标准中的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安置。 渭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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