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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4-02-29 09:17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渭源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

20212029年)

   2018年渭源县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通过了国家评估认定,2021年甘肃省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整省评估认定。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甘政教督办〔2021〕2号)及《定西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规划》,2029年渭源县将接受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县,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幸福美丽新渭源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作为主攻方向,以硬件均衡为基础、投入均衡为保障、师资均衡为根本、质量均衡为核心,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优质发展。通过集团化办学、教学视导、送教下乡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不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不断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切实办好农村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9%以上,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以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着眼点和落脚点,把均衡资源配置作为重点,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根本,把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作为动力,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师队伍,推进素质教育。力争在2028年底,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优质均衡评估标准,完成县内自评。2029年,在通过市级复评、省级评估的基础上,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调整和撤销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加强乡镇初中及中心学校建设,使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做好城镇新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新建居民区与配套的中小学(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二)大力优化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薄弱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均衡配置各种教育资源,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基本条件优质达标。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着力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信息化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至2029年,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校园、校舍、体育运动场馆、安全设施、卫生设施、寄宿设施、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及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等均达到部颁优质均衡标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设施无明显差异。

    (三)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师资优质均衡配置。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等相关文件,均衡城乡学校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保证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体育及艺术(音乐、美术)专任教师数均达到规定标准。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着力提升农村学校教师整体素质。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开展校长和教师德能测评工作,不断增强校长和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健全教师和校长定期流动机制,全面实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轮岗、支教、交流学习等制度,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与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合理流动。不断提高教师待遇,重点改善农村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扎根基层,终身从教,实现农村及城市学校的教育质量的全面优质均衡。   

    (四)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足额落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实现年度“三个增长”,切实保障政府对教育的各项投入,增长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全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重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确保学校经费足额到位,使用规范、安全。

    (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长足发展。坚持“五育并举”的原则,建立客观公正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建立注重培养过程、促进学校全面发展的评价机制,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营造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全面消除“择校热”和“大班额”现象;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完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认真执行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重视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大力加强学校德育、体育、艺术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全面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竞争合作、崇尚助人的人文素质和能力。

    (六)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教育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建立多种形式的家庭困难学生就学资助制度,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切实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3月)

一是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知晓、全员参与、全力促进的良好态势。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出台《渭源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细化部门职责,全面启动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二是列出问题清单。对照《甘肃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摸底调研,列出各校问题清单。

(二)实施阶段。(2022年4月—2028年8月)

一是细化整改方案。根据校情,帮助学校制定“一校一案”,建立整改台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限,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落实创建任务。围绕优质均衡中的政策统筹、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学校规范管理、教师队伍配置、素质教育、差异程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实施计划,分年度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达到评估验收的标准。

三是完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计划、方案、总结、表册等资料,确保目录清晰、资料详实、数据准确。

(三)督导攻坚阶段。(2028年9月—2029年6月)

县教育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优质均衡要求逐校、逐项进行评估,为各校找准问题,测算差距,通过现场督办、追踪督办等方式限期整改,确保达标。

    (四)申报验收阶段。(2029年7月—9月)

一是做好优质均衡成果展,制作关于优质均衡发展的宣传手册和相关专题片。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学生、社会人士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征求意见建议,增强广大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教育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汇聚起强大的民意共识。

二是将自评报告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市级复评,通过市级复评后,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评估申请。2029年9月30日前,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接受教育部验收认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乡镇、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激励机制。

(二)密切沟通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县直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县教育局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给予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县财政局负责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人社局、县委编办负责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提供政策支持,按上级要求及时核定教职员工编制和岗位职数,在教师补充、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对农村学校、教学点给予倾斜;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疾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打造平安校园;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全力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完善督导制度,强化督导评估。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建立完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制度,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考核乡镇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学校推进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建立健全督导结果通报、表彰奖励、问题处理反馈与限期整改制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县教育局要会同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育人质量评价观,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县教育局和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和书写标语、校务公开栏等各种契机和载体,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广大人民群众支持与参与。




责任编辑: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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