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拟实施渭源县会川镇官堡学府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5.3969公顷(80.9535亩), 拟征收集体土地5.3969公顷(80.9535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渭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渭源县临时征用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渭政复字〔2023〕25号),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西关村耕地,西至道路,南至西关村耕地,北至道路。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项目拟征收渭源县会川镇西关村集体土地5.3969公顷(80.9535亩),具体情况如下表: 村名 |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西关村 | 耕地 | 2.4555 | 36.8325 | 其他林地 | 2.8959 | 43.4385 | 农村道路 | 0.0455 | 0.6825 | 合计 | 5.3969 | 80.9535 |
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情况以及分户具体情况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备案号:定西市渭源县发改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备〔2024〕19号),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渭源县会川镇官堡学府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将促进镇区经济发展。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按照《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西关村属于Ⅱ类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40419元/亩,以货币方式补偿。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渭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渭源县临时征用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渭政复字〔2023〕25号)执行。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西关村需社保安置149人。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社保费用按照《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甘政发〔2018〕18号)执行,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体系。 六、公告期限及办理补偿登记方式、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30日,自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9月2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渭源县会川镇政府和西关村、村民小组予以张贴。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至公示期满后30日内,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经营权人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持权属证明材料(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承包经营合同等),到会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会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932-4481193。 七、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至公示期满后30日内,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向渭源县会川镇人民政府(地址:渭源县会川镇江能市场南侧,邮编748201,电话:0932-4481193)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渭源县人民政府将依据提出意见及听证情况,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印发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特此公告。 渭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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