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渭源县峡城乡人民政府机构简介 |
|
|
|
|
渭源县峡城乡人民政府机构简介 一、 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按照优化职能,综合设置的要求,峡城乡机关设4个党政机构,机构规格均为股级。设5个事业机构,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他事业机构均为副科级。 (一)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综合性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乡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以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统计、审计等工作。负责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生态环保、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科技、住建、水务、文化、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社会救助等工作。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规划、应急预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维稳、法治乡村建设、应急管理、信访法制等工作。 峡城乡机关设人民武装部、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不计入机构限额。 (二)事业机构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扶贫工作站、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牌子)。负责乡镇农业、农技、农机技术推广工作;负责乡镇林业、水利、畜牧、渔业等各类服务工作;负责乡镇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扶贫对接联络相关工作;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等工作。 2.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负责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受理)工作;负责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乡镇企业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乡镇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拨付工作,参与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乡镇社会保障、劳务输出工作;负责乡镇医疗卫生健康各项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乡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服务保障等工作。 4.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加挂综合文化站牌子)。负责乡镇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乡镇文化广播影视和乡村旅游工作;负责“农家书屋”建设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对超出权限的执法事项,做好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峡城乡设财政所,实行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不计入机构限额。 (三)派出机构 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畜牧兽医站继续实行派出体制。 三、其他 办公地址: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峡城乡峡城村五社45号 通信地址: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峡城乡峡城村五社45号 |
|
| 责任编辑:峡城乡 |
| 分享到: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