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123/2014-00063 | 信息分类: | 渭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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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14-08-07 | |
| 发布机构: | 渭源县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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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渭源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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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政发[2014] 89 号
渭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渭源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14-2018年)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渭有关单位: 《渭源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14-2018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渭源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14-2018年)
渭源县人民政府 2014年8月7日
渭源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14-2018年) 1.河道概述 1.1 社会经济概况 渭源县位于甘肃省中部,定西市中西部,全县地处东经103°44′~104°22′,北纬34°53′~35°25′之间,316、212国道和正在建设的兰渝铁路穿境而过,距省会兰州174公里,距定西市98公里,距陇海铁路陇西站55公里,距天定高速公路延长线出口13公里。全县总面积2065平方公里,共辖8镇8乡,3个社区居委会,217个行政村,总人口35.1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2.25万人,总耕地面积80.01万亩。 近几年来,渭源县坚持以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渭源为主线,按照'项目统领、产业支撑、城镇带动、民生为本、教育优先、党建保证'的发展思路,全力打造中国马铃薯良种第一县和甘肃生态文化旅游名县,建设全国知名的中医药产业基地和绿色肉食品生产基地,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出基础不断夯实、经济不断加速、民生不断改善的良好局面。 1.2河流概况 河流水系:渭源县土地总面积2065平方公里,均属黄河流域,有主要河流8条。中部的鸟鼠山脉为自然分水岭,由南向北将全县分为渭河水系和洮河水系。其中,渭河水系流域面积1211平方公里,洮河水系流域面积854平方公里。渭河发源于五竹镇鹿鸣村骆驼巷,流经我县清源镇、经路园镇在三河口流入陇西境内,境内全长28公里,其支流主要有锹峪河、莲峰河(支流蒲川河)、秦祁河、唐家河等;洮河干流自卓尼县柳林沟口流入本县西南边界,为渭源县与康乐县的天然分界,向北流至海甸峡峡口出境,分界干流全长21公里,境内的主要支流有漫坝河、东峪沟河等(详见图1:渭河、洮河流域水系图)。 1.2.1洮河水系: 洮河干流全长21公里,过境水量44.76亿立方米,县内主要支流有漫坝河、东峪沟河。 1、漫坝河:(包括松树沟)漫坝河位于我县西部,发源于南部露骨山北麓,自南向北流经县内会川、上湾两个乡镇,于临洮县玉井乡附近汇入洮河,全长48公里,集水面积465平方公里,年径流总量6420万立方米,其中从漳县入境5.7平方公里,径流量130万立方米;本县境内414.75平方公里,径流量6000万立方米,是我县水资源最丰富的河流之一。 2、东峪沟河:东峪沟河位于我县西北部,发源于祁家庙境内红色地层裸露的丘陵地带,流经我县祁家庙、庆坪两个乡,于临洮县城北五里铺附近汇入洮河,全长29公里,集水面积582平方公里,径流总量3060万立方米,其中本县面积211.7平方公里,年径流量1470万立方米。 1.2.2渭河水系 渭河发源于我县五竹镇鹿鸣村骆驼巷,流经我县清源镇、经路园镇在三河口流入陇西境内,境内全长28公里,集水面积115平方公里,主要支流有秦祁河、锹峪河、莲峰河、唐家河。 1、秦祁河:秦祁河又称小咸河,发源于临洮县东北部的胡麻岭梁,流经县内秦祁、北寨和陇西双泉乡后,于陇西县首阳镇汇入渭河。全长30公里,集水面积498.04平方公里,年径流量1030万立方米。 2、锹峪河:锹峪河位于县城以南,发源于县内南部的钻天崖,于县城以东4公里处汇入渭河,全长28公里,集水面积65.35平方公里,年径流量1080万立方米。 3、莲峰河:莲峰河位于我县南部,与锹峪河基本平行,且同发源于钻天崖,流经县内莲峰镇,于三合口汇入渭河。该河流自三合口以上5公里处分成两支,北支称蒲川河,长约25公里;南支仍称莲峰河,长约29公里。全河总集水面积228.31平方公里,年径流总量2880万立方米,其中县内212平方公里,径流量2790万立方米。 4、唐家河:唐家河位于县城北部,发源于县内新寨乡的豹子湾,于县城以东的阳坡磨附近汇入渭河,全长24公里,集水面积118.80平方公里,年径流量405万立方米。 1.3水文泥沙基本情况 渭源县河流实测泥沙资料的水文站有三个:即渭河渭源站、东峪沟河尧甸站、秦祁河首阳站。如清源河渭源站年平均侵蚀模数501吨/平方公里,年平均含沙量2.56公斤/立方米,年平均输沙率1.81公斤/秒,年输沙量5.71万吨;而秦祁河首阳站年平均侵蚀模数7880吨/平方公里,年平均含沙量369公斤/立方米,年平均输沙率208公斤/秒,年输沙量656万吨;经量算,全县河流年平均输沙量742万吨,其中入境92万吨,境内650万吨。 我县河流的泥沙主要是汛期由暴雨而产生,因而汛期输沙量占全年输沙量的80%以上。秦祁河首阳站监测6—9月输沙量占全年输沙量的93.6%;清源河渭源站监测6—9月输沙量占全年的89.3%。 1.4河道地质基本情况 漫坝河河谷覆盖层较薄,局部地段沟底基岩裸露,河谷阶地都是基座阶地,河道含水层富水性较差,河谷潜水主要接受山区基岩裂隙水的补给;渭河河谷二级以上阶地基本为基座阶地,与一般阶地含水层之间无水力联系。干流段含水层较厚、富水性较强,河谷潜水主要是侧向补给,降水入渗补给,以及正常的河水补给,井灌回归补给,灌溉田间入渗补给。锹峪河河谷一二级阶地较发育,均属内叠或上叠阶地,河道含水层主要赋存于一级阶地及河漫滩内,构成统一含水层。莲峰河河谷一至四阶地阶地均有发育,三四阶地为基座阶地,阶地底部砂砾石层含水,但含水不均,一二级阶地为内叠阶地,河道含水层主要赋存于一级阶地及河漫滩砂砾石层内;秦祁河河谷又称小咸河,河谷一二阶地阶地较发育,二阶地为基座阶地,一级阶地为内叠阶地,河道含水层主要赋存于一级阶地及河漫内,二级阶地局部也有含水,但含水不均匀潜水深埋在二级阶地内。 1.5涉河工程概况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土地与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人们便把河道、河滩地当成土地资源,与河争地,加之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意识不强,主管权限不明确,乱批现象严重,侵占河道滩地建设,先建后报现象时有发生。经统计,对渭河干流、莲峰河、锹峪河、秦祁河、漫坝河等重点河流涉河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登记,目前渭源县涉河工程主要有涉河取(排)水口共有 26处;桥梁55座,其中大型桥梁有24座;涵闸(泵站)5个;隧道13个,跨(穿)河管线47条(详见图2:渭源县河流涉河工程分布示意图)。 1.6水生态与水环境现状 发源于渭源境内的渭河是黄河最大的支流,流经甘肃、陕西2省,流域总面积13.5万平方公里,孕育了群星灿烂的渭河文化和博大精深的渭河文明。“晚来清渭上,凝似楚江边。鱼网依沙岸,人家傍水田。”这是古时人们对渭河两岸美景的描述,那时的渭河水很清、景很美。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作为西部大开发重要区域的渭河流域,随着区域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下游河道淤积,导致防洪压力增大等问题日益突出,造成了“上游水少、中游水黑、下游淤积”的令人担忧局面,严重制约着流域内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渭源县渭河流域所在的秦祁、大安、北寨、新寨、清源和路园镇的部分,属强度侵蚀区,这里沟壑纵横,为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地形,植被稀少,覆盖度低。“山是和尚头,地陡难走牛,十里不见树,滴水贵如油。”这是渭源县北部典型干旱山区大安等乡的真实写照。 县内渭河南北在气候、植被上有明显差别。渭河以南锹峪河、莲峰河等支流集水区内植被良好,林草茂密,降水充沛,水资源丰富,是我县的主要林牧业产区;北部秦祁河、唐家河等支流降水稀少,植被稀疏,地面破碎,沟壑纵横,侵蚀严重,水资源质差量少,是我县水土流失的重点地区。 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不断增加等客观原因,我县面临着诸多的水问题。一是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一方面,随着人口增加,我县人均水资源量不断减少。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我县用水需求量也不断增长。二是水污染形势日益严峻。县境内渭河源头水质尚好,但沿河岸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是农业耕作区大量使用农药、化肥造成的面污染渗入地下和流入水体。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排量逐年增加,加之近年干旱少雨,各河流径流减少,河流水体自净能力减弱,造成农村水质不断下降。水污染已初见苗头,水环境面临威胁。渭源县工业经济基础较差,工业污水排放较小,但由于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仍对水环境构成威胁。 渭源县是一个人均水资源稀少,水资源浪费、破坏和污染较严重的地区。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由水引起的各类问题已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可持续发展,是我县目前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亟待解决。因此,加强“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有效治理水环境刻不容缓。 1.7我县河道采砂现状 自2013年底,我县共有固定河道采砂点9个,开采量约9万立方米。其中漫坝河有3个,年开采量约2万立方米;秦祁河有固定采砂点3个,年开采量约3万立方米。渭河干流因在2006年至2010年有6个固定采砂点,经多年开采,现已砂石资源十分匮乏,甚至个别河段超采十分严重,并根据河道治理需要,再没有审批新的河道采砂点。莲峰河原审批的河道固定采砂点有9个,现因砂石资源匮乏,超采严重,并根据莲峰河河道治理规划,截止2011年底就已停止了8个采砂点的采砂行为,大部分采砂业主已通过和当地群众协商,在当地群众河滩地内通过抽砂换土的形式进行采砂,只有鸿仁砂厂还在河道内采砂,年开采量约1万方。蒲川河有固定采砂点1个,年开采量约2万立方米。锹峪河原审批的河道固定采砂点有3个,2011年底已全部停止了其采砂行为。洮河有固定采砂点1个,年开采量约1万立方米。 1.7.1无序采砂可能造成的危害 无序采砂,将使水流发生变化,对左右岸或上下游造成影响;无序采砂,会危及防洪工程和重要设施(如桥梁、水利工程设施等)的安全;无序采砂,会使城市供水水源地、水利工程取水口受到污染;无序乱采滥挖砂石料,可能会破坏截引工程、穿河管道等涉河建设工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无序乱采滥挖砂石料,会影响附近学校学生的正常学习和居民区的正常生产生活。 1.7.2河道采砂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采砂人与采砂河段所在地村民(或村社)矛盾纠纷较为突出。二是河道砂石量逐年减少,开采难度逐年加大。三是非法开采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无证采砂;不按照划定的范围采砂;违规在河道堤防、桥梁等涉河工程保护范围内采砂。四是违规超许可时间、超许可范围开采。四是砂石资源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各级政府对采砂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采砂管理和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采砂管理执法装备落后;采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亟待完善。 2.规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河道砂石是河道稳定水沙平衡的物质基础,河道采砂是河道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合理开发砂石资源,有利于疏通河道,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对于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保持河势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非法采砂活动严重破坏了部分水利设施,危及河道内部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河床下切严重,造成取水困难,影响农田灌溉。非法采砂的无序性和乱采滥挖,破坏了河道水资源,特别是机械采挖较深,造成河道径流深层渗漏,地面径流不断减少甚至断流,使农田灌溉的保灌程度不断降低,在灌溉关键时期,引发了很多水事纠纷和矛盾。随着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砂石料的需求日益增加,如果对重点河道采砂活动不尽快进行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将会使河道无序采砂更加严重,造成更大的危害。因此,为了保护水利工程设施,保证河道行洪安全和农田适时灌溉,避免进行掠夺性的开采,并合理有序开发我县的砂石资源,解决建设用砂,做到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全县重点河道采砂进行科学规划是非常必要的。 3.规划的指导思想及依据、原则 3.1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甘肃省实施河道管理条例》、《黄河中上游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定西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 (2)技术标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河道演变勘查调查规范》。 3.2规划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和促进人水和谐的理念,正确处理砂石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综合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及相关专业规划之间的关系,尊重河道演变及河势发展的自然规律,通过对采砂分区的合理规划、采砂总量的科学分配和规划实施的有效监管,在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和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实现砂石资源的依法管理、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3规划原则 (1)以维护河道河势稳定,保障防洪、供水和水环境安全为原则。充分考虑防洪安全以及沿河涉水工程和设施正常运行的要求,要与各流域综合规划以及防洪、河道整治等专业规划相协调,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2)坚持全面协调,统筹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上下游、左右岸以及各地区之间的关系以及保护与利用、规划与实施、实施与监管的关系,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体现人水和谐、协调发展的治水理念和“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要求,适度、合理的利用砂石资源。 (3)坚持总量控制、分年度实施的原则。突出规划的宏观性、指导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为采砂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4)坚持与河道治理工程相结合的原则。 4.1 河道历史演变 全县河道大部分缺乏历史演变资料,只能根据河道现状、河管部门提供的信息和实地调查分析部分河道演变的基本情况。 莲峰河下游属浅山区河流,其形成和发展与地壳构造运动的内动力作用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受水流侵蚀作用为主,但这两种作用都进行得十分缓慢。从河道形态看,莲峰河道基本顺直,河段比降13‰,河势稳定,河床宽约80米,床面平整,河床质组成主要为砾土砾卵石夹石夹杂黄土,多为中度砂砾,因河床宽浅,大水漫滩,小水游荡,右岸为低坎阶地,左岸为黄土缓坡,岸坡以上地势开阔,主要为农田。通过调查,莲峰河河道在水流与河床相互作用下,加之人类活动对两岸农田的保护作用,平面形态基本稳定,一直保持着现状河道原样,只是近两年在河道大规模采砂,对原河道形态破坏严重。 渭河经过多年的冲刷和淤积,目前已经达到冲淤平衡状态,且受两岸峡谷节点控制,很好的抑制了河流的横向发展,结合河道历史演变,近期演变分析,该河段将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加之河道平常流量较小,河道有一级阶地,河道以外有开阔的农田,桥墩有一定的挑流作用,会造成对岸坡的冲刷引起局部合适的改变。 4.2河道近期演变 研究河道形态及河势稳定是在造床流量下进行的,“这个流量应该是其造床作用在多年流量过程的综合造床作用,相当于某一种流量,这种流量对塑造河床形态所起的作用最大,但它不等于最大洪水流量,因为尽管最大洪水流量的造床作用剧烈,但时间过短,所起的造床作用不是很大;它也不劳而获等于枯水流量,因为尽管枯水流量的作用时间长,但流量过小,所起的造床作用也不可能很大。因此,造床流量应该是较大而非最大的的洪水流量”。关于造床流量的确定方法,常用的有马卡维也夫法、平滩水位法、15年一遇洪峰流量法等,鉴于莲峰河属浅山区河流,滩槽边界平明显。 通过临近渭河渭源水文站资料类比分析,计算得到莲峰河床流量为28立方米/秒,平均水面宽60米,平均水深0.15米。 根据河床演变理论,冲积河流通过自动调整作用,作为较长时期的平均情况来说,有可能处于相对平衡状态,在断面形态和纵剖面与流量因素之间应该存在某种定量关系,这种定量关系一般称为河相关系。断面河相系数以式ξ=B0.5/H表达,其意为在造床流量下的河宽与平均水深之间的比例关系。研究表明,断面河相系数越小,河床越稳定,反之,则越不稳定,断面愈宽浅,水流对两岸侧蚀愈强烈。按照莲峰河造床流量所对应的水面宽及水深计算,得到该河流的河相系数ξ为13.42,参考渭河游荡型河段的河相系数ξ在5.3~21.7之间变化,莲峰河的河相系数介于中间,说明河床变化相对稳定。 对于稳定河宽的分析,可以采用阿尔图宁公式计算: B=A˙Q0.5/J0.2 式中:Q—造床流量(立方米/秒) J—河床比降 A—系数,取值范围1.21~1.7 由此说明,莲峰河道在近期演变过程中,河道断面相对比稳定。但是,不排除河道中采沙等人为活动对河床形态的破坏,因此,要保证河床断面的基本稳定,还需要加强对河道的管理。 4.3 河道演变趋势分析 河道演变分析用1998和2003年出版的1: 1万地形图进行对照,结合河道地形、地貌、河床组成等,对河道演变做出定性说明。 按照河道演变规律,对浅山区河流地形一般比较开阔、河道在长期水流冲蚀作用下,易形成宽浅河流,河流平面形态的变化主要受人类活动的影响较大。莲峰河属冲刷型河流,穿越河段地势平缓,岸坡与河滩高差较小,现状河床内砂石开挖严重,堆积堵塞河道,致使河道行洪不畅,易造成主流改道,河势不稳。但随着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不断加强,中小河流险工段的治理及两岸堤防、护岸等工程的建设,以及对河道采沙等行为的严格管理,对稳定河流断面和有效控导河势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根据莲峰河现状河流形态和地形条件,预估莲峰河在以上工程措施的保护下,河道河势在今后会有大的改变,但大水冲、小水淤是本河段的基本特点,通过访问当地村民也证实了这一点。 4.4 河道泥沙补给分析 渭河槽窄深,河槽宽一般在50 – 200米之间,水流较集中,弯道较多,河道变化较大。桥址范围内主要地层按新老顺序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洪积砂质黄土,冲积粉土、砂质黄土、细沙、砾砂、细圆砂土和粗圆砾土,错落堆积的砂质黄土、粗圆砾土的块石土夹粉质黏土,第四系上更新统冲积砂质黄土和粗圆砾土,上第三系泥岩夹窃岩。河床下垫面条件较好,具有一定抗冲性。 渭河10月至4月为枯水期,径流主要有支流锹峪河、唐家河,洪水多发生在5-9月,主要是局部暴雨超渗产流形成的,历时较短,断面冲淤变化较小,含沙量不大,实测最大含沙量311公斤/米,相应流量为7.97立方米/秒,发生在1995年5月30日。多年平均输沙率2.90公斤/秒,5至9月径流量的68.8%,平均径流量为0.2105亿立方米。 5.规划的任务及内容 5.1规划基准年:2013年为本规划基准年。 5.2规划期:本规划自2014年起至2018年止。实施过程中根据河道砂石资源及河道治理和防洪要求进行调整和修编。 5.3规划任务:经过对全县河道演变规律、演变趋势及对河道采砂的限制和要求的分析,并根据河道现状水文泥沙特性、泥沙输移和补给规律,统筹考虑渭源县内经济发展对砂石的需求,分析采砂后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及水环境的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渭源县河道采砂管理,防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序采砂等现象发生,阻碍河道行洪,科学合理采砂,既能减轻河床淤积的压力,又能有效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做到可持续发展。 本次采砂规划的内容是将全县境内集水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八条主要河流纳入规划范围,二级以上支流暂不作规划(详见图3:渭源县河道采砂总体布置示意图)。 主要分为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三类。这次规划全县共规划禁采区17个,可采区12个,再不划定保留区。见全县主要河流禁采区、可采区汇总表(附表 1 ) 一是服从防洪原则。禁止在大堤临河、险工段附近开采,禁止在已建护岸工程附近开采,禁止在对防洪不利的河道开采; 二是满足河势控制原则。严禁在可能引起河势发生变化的河段开采; 三是服从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农村人饮工程水源地保护的原则。对于河床已严重下切的河段,影响到各取水口的水位保证的,影响到城镇集中饮用水源水质的,必须严禁开采; 四是保护生态环境和水源涵养区健康的原则; 五是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及其它工程设施安全的原则。 通过采砂,将使水流发生变化,对左右岸或上下游造成影响,对防洪工程和重要设施(如桥梁、水利工程设施等)及城市供水水源地、水源涵养区、旅游景区、水利工程取水口、截引工程、穿河管道、各河流发源地等保护范围都划为禁采区;跨河公路和铁路桥梁、涵洞、渡槽、河道堤坝和自然边坡、水下跨河管道和管线、引水渠首、提灌站和截水墙等建筑及设施的有效保护范围内;另外,涉城镇、学校、居民房屋、土地、山体易滑坡地段、公路、铁路临河、跨河段等均划为禁采区。全县具体禁采地段规划如下: 1、渭源县所有大小桥梁上下游各100--300米以内(国道桥梁300米、县道桥梁200米、乡道便桥100米)为禁采区; 2.生态环境及旅游保护区。主要有首阳山景区和渭河源景区5公里以内为禁采区。 3.水利工程涵闸(泵站)和取排水口、截引工程、穿(跨)河管道、公路、铁路、水电站、隧道口等重要建筑物上下游各250米内禁止采砂。 4.在全县范围内,临河有中学、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的,为保护学生学习生活和安全不受影响,600米(上下游各300米)以内范围;临河居民房屋、农田土地,道路交通附近20米内等划为禁采区。 5.各河流水源涵养区。为了更好的保护河流源头水生态环境,各河流发源地上游河段均划为禁采区。 6.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人饮工程水源地。(1)渭河五竹镇三社以上河段;因峡口水库现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为保护城市饮用水安全卫生,在已划定保护范围内严禁采砂等活动。(2)大南川河会川镇罗家磨以上河段为保护漫坝河支流源头(即我县北部安全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划为禁采区;因石门水库规划为东南部安全供水工程水源地,石门水库保护范围内划为禁采区 ;各乡镇人饮工程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均为禁采区。 7、其他需要禁止采砂的区域。 全县主要河流禁采区划分: 洮河:祁家寨以上河段和土牌以下河段全部为电站蓄水区划为禁采区。 东峪沟河:临渭公路庆坪大桥上下游各200米划为禁采区,庆周公路上游200米、下游1.5公里乡镇聚居区划为为禁采区。 漫坝河:大南川河会川镇罗家磨以上河段12公里为我县北部农村安全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划为禁采区;新城至上湾尖山河段6公里为乡镇聚居区、建有堤防工程和灌区引水枢纽,划为禁采区;支流小南川河316国道哈地窝大桥上游600米、下游300米划为禁采区。 渭河:峡口水库上游为县城自来水水源保护区,下游至三河口新建有堤防工程,全部划为禁采区。 秦祁河:张家堡至冯川河段2公里建有堤防工程划为禁采区;前进至盐滩河段3公里建有堤防工程划为禁采区。 锹峪河:古树至锹家铺(渭河交汇处)河段8公里建有堤防工程和锹峪河灌溉截引工程,划为禁采区;西五公里锹峪河大桥上下游各1公里属乡镇居民聚居区,划为禁采区。 莲峰河:古迹坪至张家滩河段5公里为首阳山景区保护区,张家滩至杨家咀河段全部新建有堤防工程,古迹坪至杨家咀(与蒲川河交汇处)河段15公里划为禁采区;316国道上游300米至渭河交汇处河段2公里因近年来超深开采严重划为禁采区;支流蒲川河石门水库上游为东南部农村安全供水水源保护区,下游至老庄村韩家河建有堤防工程,共6公里划为禁采区;西五公里蒲川河大桥上下游各200米划为禁采区。 唐家河:定渭公里阳坡磨大桥上下游各200米划为禁采区。 一是砂石开采应服从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水环境与水生态保护的要求,不能给河势、防洪、通航、水环境与水生态等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二是砂石开采不能影响沿河涉水工程和设施的正常运用。河道两岸往往分布各部门的生产、生活设施和交通、通讯设施,砂石开采不应影响这些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用。 三是砂石开采要符合砂石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要求。砂石的开采应避免进行掠夺性和破坏性的开采,避免危及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做到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是砂石开采应尽量结合河道整治工程,实现互利双赢。可采区规划应尽量考虑河道整治工程的疏浚要求,将可采区布置在疏浚区内,做到采砂与河道整治工程疏浚相结合。 五是砂石开采应充分考虑各河段的特点,控制年度实施开采区数量、年度开采总量。 可采区规划综合考虑河势、防洪、生态与环境和涉河工程正常运行等因素,在河道演变与泥沙补给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生态与环境和涉河工程正常运行等基本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区域可规划为可采区。 洮河流域:其主要支流有东峪沟,漫坝河。 (1)洮河干流:洮河在我县峡城乡由东南向西北绕境而流15公里,峡城乡地处洮河东岸山谷区。因地形差异较大,其境内所处河段为深沟峡谷,已开发建有梯级电站。洮河含沙量大,祁家寨村至土牌村河段平均河道宽60米,长4公里有浅漫滩,规划为洮河干流1个采砂区。 (2)东峪沟:由于本河谷纯属暴雨洪水型河流,河长29公里,年径流主要以洪水的形式出现,且泥沙含量较大,全年输沙量55万吨,所以砂卵石开采利用价值较大。因东峪沟支流庆坪河流经庆坪乡全境,此河道可规划2个采砂区,分别为庆坪至李家窑采砂区(平均河道宽30米,长4公里)和庆坪至王家川采砂区(平均河道宽20米,长6公里)。 (3)漫坝河:漫坝河由南向北纵贯县境西部,流经12公里,由大小南川交汇而成。年径流总量6420万立方米,是我县水资源最丰富的河流之一,也是含泥沙量较丰富的一条河流。可划为两个采砂区。 一是上湾采砂区:上湾地处漫坝河河谷地区,属二阴区川谷地带,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5.70C,年降水量540毫米。上湾万亩灌区引水枢纽至高桥河段河床较窄,基岩裸露,且有上湾万亩灌区引水枢纽,不适宜机械采砂。尖山至水家窑河段平均河道宽40米,长6公里,这段河道沙量丰富且砂质较好,可规划为1个采砂区。 二是会川采砂区:会川镇位于渭源县西南部,距县城35公里。全镇处于半山半川二阴地区,水利资源丰富,大小南川流经河谷川区。年平均气温50C,年平均降水量566.4毫米。随着近年来我县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用砂量逐年增大,会川是我县现状采砂规模较大的城镇之一。根据漫坝河来砂量大的实际情况,会川采砂区可规划两个采砂点,分别是小南川采砂段和大南川采砂点: 小南川采砂点:杨庄至东关河段河宽平均40米,长6公里,含砂量较好,可开采价值较大,宜大型机械开采。 大南川采砂点:新城至本庙河段段平均河宽50米,长5公里,该段河道砂石资源较丰富,宜大型机械采砂。 渭河流域:在我县境内共有秦祁河、锹峪河、莲峰河及其北支蒲川河和唐家河五个主要支流。 (1)渭河干流:渭河干流因近年来批准的固定河道采砂点太多,河道砂石资源已十分匮乏,个别河段超采严重,河床下切,严重影响沿河群众生产生活的顺利开展,加之渭河干流两岸堤防工程的建设,该河道内已不适宜采砂,再不划定采砂区。 (2)秦祁河:秦祁河由北向东南穿行,流经秦祁、北寨两个乡镇,属季节性暴雨河流,可规划两个采砂区。 一是秦祁采砂区:秦祁地处渭河以北干旱山区,因有秦祁河而得名,秦祁河由北向东南穿行。中坪至杨川何家山河段全长4多公里这段平均河宽30米;其支流白土坡至杨川段长2公里,这段平均河宽30米,这两段河床较窄,宜人工散采和小型机械采砂,可规划两个采砂点。 二是北寨采砂区:北寨属我县北部干旱山区,秦祁河纵贯全境。杨川至张家堡河段长2公里,冯川至前进河长2公里,平均河宽50米,上盐滩至郑家川河段长4公里,平均河宽60米。这三段河道砂石资源较丰富,适宜采砂,可规划三个采砂点。 (3)锹峪河:锹峪地处南部高寒二阴区,距县城只有10多公里。锹峪河流经全乡,锹峪河全长28公里,长年流水,砂源丰富砂质好,锹峪村至峡口村河段平均河道宽40米,长6公里,可规划1个采砂区。 (4)莲峰河:莲峰河由二条支流交汇而成,年径流量较大,全长27公里,因近年来批准的固定河道采砂点太多,河道砂石资源已十分匮乏,个别河段超采严重,河床下切,严重影响沿河群众生产生活的顺利开展,加之莲峰河何家湾至杨家咀河段两岸堤防工程已全都建设完成,此河段河道内已不适宜采砂,不划定采砂区。三河口至绽坡河段长约3公里,河道未修建河堤,此段河道平均河宽50米,砂石资源丰富,可划定1个采砂区;支流蒲川河绽坡范家磨河段长约2公里,平均河宽50米,砂石资源丰富,可划定1个采砂区;西五公路莲峰大桥至韩家河河段长约3公里,平均河宽50米,砂石资源丰富,近年来没有大型机械采砂,可划定1个采砂区。 (5)唐家河:唐家河即崔家河,属季节性河流,因河床较窄,长年干旱,含砂量少,砂质含红土质较大,利用价值小,从唐家河至阳坡磨河段平均河宽30米,长8公里,划定为1个可采区。 本次规划将每年的主汛期6—8月划为禁采期,具体禁采时间以防汛指挥部的通知为准。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停止采砂: 1、采砂已造成或预计将会造成河岸坍塌、河床严重冲刷,影响河岸河床稳定或危及行洪及其它水工程设施安全运行时。 2、因采砂产生群众上访或矛盾纠纷未处理好期间。 5.4.2.4可采区作业方式、采砂机具功率及数量 渭源县河道主要以机械河道地面分层开采为主,采砂的机械主要是装载机、挖掘机,全县采砂机械数量控制在30台以内,运料车辆控制在200辆以内。 可采区的控制性指标包括各可采区规划范围、采砂控制高程(或深度)、控制采砂量、可采期和禁采期、采砂作业方式、采砂机械数量、弃料处理方式等。 一是可采深度:按照全县防洪总体规划、河道整治规划和我县河道现状,渭源县河道采砂可采深度不得超过1.5米。 二是采砂厂数量及布局:原则上保留符合规划的现有砂厂,不符合规划的关闭取缔,需增加新的河道采砂厂时,在当事人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村镇意见后,符合防洪要求和采砂规划的前提下,由当事人提出采砂申请,县水务局统一受理,并进行初审同意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批。具体控制指标为:洮河2家砂厂,漫坝河5家砂厂,东峪沟河3家砂厂,锹峪河2家砂厂,唐家河2家砂厂,秦祁河6家砂厂,莲峰河4家砂厂,全县共计不超过24家河道采砂厂。 根据全县河道砂石开采的作业方式和砂石储量现状,大力推广机械粉碎河卵石,提高砂石利用率。对于可采区内砂石堆放及弃料的处理,在划定可采区时,对堆砂场的布局提出要求,确定堆放地点和现场清理区域,解决弃料堆放和处理问题。 一是砂厂堆砂场的设置应不得占用河道行洪范围,不得影响河道行洪畅通,尽量由砂厂负责临时征用当地群众的河滩地设置堆砂场,结束后恢复原状,具体数量以各河流河道采砂厂控制指标为依据,1个砂厂设置1个堆砂场,全县不超过24个堆砂场。 二是在采砂过程中将废弃的砂料应尽可能不要堆积在河道中,能利用的砂料应尽量运走利用。不能利用的,可以作为防洪护岸堤防或河床护坡材料,应按照河道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和规划设计规定的方式进行有序堆放。 三是砂石料的堆放不得影响和阻碍河道行洪。禁止将砂石料堆放在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和其它水工程运行安全的位置,或可能不利于河道两岸及河床稳定的位置。砂石弃料回填时,填埋高度应严格控制,不得超过行洪所需的河床基本高程,以保证河道汛期行洪安全。 四是采砂过程中不得随意损毁农业用土地,如确需临时使用农业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使用土地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必须作好被使用土地的恢复工作,减小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五是在采砂作业范围内要保持河道平整,采后形成的砂坑和无法清理的弃料要及时进行回填平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一是灵活性、前瞻性,以应对河势变化的不确定性和砂石料需求的不确定性。 二是为禁采区和可采区之间缓冲区的特点,为规划期内不可预料的采砂和有弹性的采砂管理留有余地。 5.4.3.2 保留区范围 这次规划将全县主要8条河流全部划为禁采区和可采区,再不对保留区进行划分。 5.4.3.3保留区控制性指标 一是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等有可能产生影响的水域以及河势正处于变化之中的河段或水域等保留区,不能随意启用。 二是考虑到沿河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对砂石料的需求具有不确定性,尤其是未预测的大型工程兴建急需的各种砂料,为留有余地,将已划定为保留区的部分开采要求不迫切的河段,留待以后视经济发展和砂石需求情况,再科学论证确定是否开采砂石。 原则上在已规划的保留区内不容许采砂活动,但因当地经济发展和砂石需求,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确需在保留区内建设或采砂的,建设项目需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后才启用保留区。 针对渭源县河道现状,对河道平面型态和断面型态、主流线、岸线、流速分布、分流点、汊道分流比等的影响分析,在规定的开采控制条件下,合理开采砂石不会对河岸、堤防、桥梁和其它设施产生不良影响。 在划定的可采区内合理开采砂石,对防洪水位、防洪工程、重要险工险段等并无影响。有些可采区设置考虑了有利于行洪的要求,采砂能起到扩大行洪断面的作用,可以降低河床,疏浚河道,增加洪水下泄能力,使水流更加畅通,对防洪不会产生影响。 在城市饮用水水源(峡口水库)区和农村人饮工程取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和旅游景区5公里内的河道全部划为禁采区,对饮用水源的水质和取水设施、生态环境不会造成破坏。 据分析,在划定开采区时在涉河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都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按照采砂规划有序地、合理地开采砂石料,不会影响涉河工程的正常运行。采砂活动虽然会引起局部河势及水流流向的临时变化,但不会危及涉河工程的安全,因此不会给涉河工程的正常运行带来不利影响。 加强采砂管理是采砂规划实施的重要保障。凡在本县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必须服从河道防洪规划和河道采砂规划,确保河道堤防、桥梁等重要设施安全,不允许在桥梁、堤防、水文、水厂、管线等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采砂活动。 一是禁采区和禁采期管理:严格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管理。二是可采区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可采区采砂可行性论证、可采区采砂审批许可提出要求,进一步完善采砂管理体制建设、法规建设、能力建设和保障措施。 三是对可采区及采砂影响河段根据不同河流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动态监测管理措施意见。 渭源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河道的采砂管理机构是渭源县水务局,统一管理渭源县河道采砂各项工作。国土、公安、环保、林业、交通、安监、财政、电力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采砂活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并协助和配合县水务局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渭源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在垂向管理上,受甘肃省水利厅、定西市水务局梯级管理;在横向管理上,由县政府牵头,以水务局为主体,协调公安、交通、国土、环境等多部门,统一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区范围内的河道采砂工作。国土部门负责对在河滩地内的采砂行为和砂厂进行整治和管理,负责持证砂厂堆料厂侵占集体耕地和国有荒滩地的管理,对关闭取缔砂厂违法占用土地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因土地整理项目需占用河道的必须报水务局进行审批。公安部门负责对非法采砂的组织者、暴力抗法者及涉黑势力进行依法打击,对非法采砂厂依法取缔。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采砂厂或个人采砂区及加工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砂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道路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运砂车辆超载及损坏道路的违法行为,因乡村道路建设和维修需在河道采砂的要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办理河道采砂许可审批手续,负责督促道路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水务部门规定的河道采砂规范进行采砂。环保部门负责砂厂污水排放的监督与管理,对不符合排污要求的砂厂进行规范整治。林业部门要加大对滩涂林地毁林采砂活动的打击力度。电力部门对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采砂单位或个人不得接通电源,对已接通但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采砂单位或个人要立即采取断电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工作。工商部门对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单位或个人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对已取得营业执照的违法采砂企业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监察部门对采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县法院要对水务局依法提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及时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管理工作,要对辖区内群众自行建房用砂进行规范引导,在各自辖区内不能存在群众乱采乱挖和村社随意将河道砂石料变卖或擅自出让他人进行开采的行为,要确定专人对辖区内的主要河道及支流河道进行24小时巡查,发现违法采砂行为要立即进行制止,情节严重的要报告县水务局依法立案查处。 根据本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特点,主要采用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方式进行动态监测管理。 一是县上成立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河道采砂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全县河道采砂领导小组,水务、国土、电力、环保等单位也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河道采砂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河道采砂工作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是由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负责对主要河流干流的定期巡查,各水利站负责辖区内主要河流及支流的24小时不定期巡查。 三是动态监测管理范围:洮河、渭河、莲峰河、秦祁河、唐家河、锹峪河、东峪沟河、漫坝河干流及其支流。 四是动态监测管理主要内容:巡查单位要详细检查各采砂点是否持证采砂,是否严格按照办理的采砂许可证要求从事采砂活动,采砂区有无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审批范围和规定开采。在重点区域是否设立警示牌和防护栏,是否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开采区是否有较大积水坑等安全隐患;弃料是否堆放科学和影响河道行洪畅通安全;是否非采砂工作人员进入采砂区进行参观、游玩、游泳等活动;采砂单位或个人河道采砂是否破坏和影响到当地群众饮水、道路、水利灌溉及交通等,各项规章制度是否上墙;安全生产台帐是否及时认真填写及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水法》、《河道管理条例》和《防洪法》等;是否成立砂厂内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是否有河道采砂防洪、防汛预案、砂石料堆放及弃料处理方案、采区生态植恢复方案;是否对巡查时发现提出必须整改的内容进行了整改。 五是由于河道是动态变化的,除了对采砂工作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外,还要加强对河道地形进行动态监控,定期在敏感河段(如水库上下游、村镇沿河河段、山体滑坡和易发生泥石流河段、河床下切较严重的河段、河道河势不稳定的河段、大型水利工程上下游河段、跨河建筑较密集的河段等)布置监测断面,测量断面形态变化,监控断面来水来沙。 本规划以《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结合渭源县各河道的具体情况编制的,按规划进行合理开采砂石资源是可行的,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无不利影响。 由于河道来水来砂有相当的随机性,是动态的,随着河道来水来砂的变化,河段淤沙量会发生变化,采砂区也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河道采砂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和修订规划,确保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 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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