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政发〔2019〕人字17号 渭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淑梅、黎得平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渭任字〔2019〕67号文件建议,经2019年7月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淑梅挂职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黎得平挂职任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淑梅挂职期限为半年,从2019年5月至2019年11月。黎得平挂职期限为2年,从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解除。挂职期间的管理、考核严格按照中共渭源县委组织部、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渭源县挂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渭组发〔2013〕47号)文件执行。 渭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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