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123/2019-02205 | 信息分类: | 渭政发 |
|---|---|---|---|
| 文件编号: | 渭政发〔2019〕57号 | 发文日期: | 2019-09-11 |
| 发布机构: | 渭源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文件 |
|
渭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渭源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方案的通知 |
||||||||||||||||||||||||||||||||||||||||||||||||||||||||||||||||||||||||||||||||||||||||||||||||||||||||||||||||||||||||||||||||||||||||||||||||||||||||||||||||||||||||||||||||||||||
|
||||||||||||||||||||||||||||||||||||||||||||||||||||||||||||||||||||||||||||||||||||||||||||||||||||||||||||||||||||||||||||||||||||||||||||||||||||||||||||||||||||||||||||||||||||||
|
渭政发〔2019〕57号
渭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9年渭源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 示范县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渭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渭源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渭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1日
2019年渭源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 示范县建设方案
为了顺利完成今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任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甘肃省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创建方案及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发〔2019〕23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按照政府扶持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农民积极参与、资源循环利用的思路,坚持法规约束与政策引导并举,农膜使用与旧膜回收并重,模式引领与制度创新并进,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我县建设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以玉米、马铃薯、蔬菜为重点作物,以机制建立、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为主要内容,通过示范带动,提升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水平,有效防止地膜残留污染,促进农业绿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健全机制,引领带动。以重点废旧地膜加工企业及乡镇专业化回收网点为主体,以“以旧换新”及“以奖代补”为主要模式,通过资金扶持,激发专业化网点及农民、商贩回收的积极性,提高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水平。建立健全县有回收主体企业、乡镇有专业化回收网站、村有初级回收点(收储网点)、专业回收队伍的工作机制。 二是多措并举,严格防控。强化监督管理,注重源头防控。推进乡镇专业化回收网点建设,加大机械化捡拾力度,推广高效环保地膜示范应用,开展传统地膜替代技术示范,综合施策,严格防控地膜污染。 三是科学统筹,多方聚力。不断完善回收利用机制,使项目带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捡拾、回收、利用等各环节有机衔接,充分调动乡镇、地膜生产企业、农业生产经营者等多方积极性,共同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 四是突出目标,强化管理。健全乡镇、企业、网点目标管理机制,引导农民开展田间捡拾清理,鼓励交售废旧地膜,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科学严谨的监督考核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三)目标任务 2019年继续推进渭源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通过开展“以旧换新”,推动示范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健全,经营主体回收、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市场化回收机制不断完善,当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同时,完成14万亩以上旱作农业推广任务。 二、重点任务及资金安排 下达项目资金345万元,用于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建设。 (一)开展地膜“以旧换新”。根据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建设要求,安排“以旧换新”补贴资金260万元。 1.“以旧换新” 建设内容:开展“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旱作农业补贴地膜资金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以旧换新”补贴地膜资金一致),招标采购的地膜全部用于“以旧换新”,由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的地膜厚度必须大于0.01mm,其他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甘肃省地方标准,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标注政府采购地膜,防止倒卖政府采购地膜。参标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废旧地膜回收加工能力,对本县的废旧地膜保证回收,并建立回收网点。招标采购文件须报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审查备案。各乡镇要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旱作农业分解的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农户凭上交的废旧地膜数量凭证在乡镇指定地点兑换新膜,形成“政府投放新膜+农户上交旧膜+凭票领取新膜”的地膜发放回收利用机制。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任务时要优先考虑贫困村和贫困户。农户在领取补贴地膜时,原则上按照1:5(折纯)的兑换比例开展“以旧换新”,即上交1方(50公斤)旧地膜领取1捆(10公斤)新膜,“以旧换新”工作由各乡镇具体组织实施,要建立“以旧换新”工作台帐,保存相关影像资料。供膜结束后,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对“以旧换新”地膜造册登记,并经农户签字认可,表册一式四份,乡镇、村、乡回收站(点)、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各存一份。 资金安排:共安排以旧换新补贴资金240万元,按照每亩13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2.专业化回收网点建设 建设内容:按照“有固定场地、有专门人员、有明确标示标牌、有完善制度、有辐射区域、有拉运车辆、有计量设备、有消防设施、有台账、有考核”的十有标准,在全县16个乡镇已建立20个乡镇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和5个区域回收网点的基础上,在全县217个行政村每个村建立一个初级回收点(收储网点),在北寨、秦祁、清源、莲峰、大安、庆坪等乡镇选择回收积极性高,回收任务完成好,能够开展“以旧换新”的网点进行重点扶持建设、规范提升废旧地膜专业化回收网点10个,每个回收网点至少建立3支专业化回收队伍。专业化回收网点受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县能源中心监督。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按照就地就近、布局合理的原则在乡镇回收网点建设的基础上,在村级建立废旧地膜收储网点,方便群众收储交售和开展“以旧换新”工作。各乡镇要与回收主体企业和回收网点,签订包片回收协议。各回收网点要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管理下,积极参与开展“以旧换新”工作,组建自己的回收队伍,对包片区域内农民未捡拾干净的废旧地膜进行清理回收。各乡镇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在乡镇回收网点的基础上,在村级建立废旧农膜收储网点,组织人员设立“以旧换新”兑换窗口,全力开展“以旧换新”工作,并对“以旧换新”窗口人员给予适当补助。每个村要至少培育扶持5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个社确保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事废旧地膜捡拾交售工作,同时每村确定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回收管理工作,从而增加收入。 资金安排:按照建设及回收情况每个回收网点补贴500-1000元,共安排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回收场所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回收管护人员补助等。 3.管理与技术指导 建设内容:县上将定期不定期地聘请省市专家,对示范县建设工作开展指导,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督导检查、交流培训、媒体宣传报道,对超额完成回收任务的乡镇或个人进行奖励,配合省上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资金安排:共安排资金5万元,用于绩效考核、聘请专家、组织交流培训、举办现场会、媒体宣传报道、宣传资料印制发放、工作督导、工作奖励等支出。 (二)扶持开展废旧地膜机械化回收 鼓励回收网点引进适合本地的废旧地膜回收机械,开展机械化回收。有条件的乡镇可以组建废旧地膜回收专业合作社,开展地膜捡拾、回收、兑换一体化服务。全县当季地膜机械回收面积不少于3000亩。 资金安排:5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购置适用的废旧地膜捡收机械、地膜机械回收服务等。 (三)开展地膜回收环节“以奖代补” 建设内容:县上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废旧地膜回收环节给予奖励,提高废旧地膜回收价格,调动农民、商贩、回收网点的积极性。各乡镇要与回收网点签订回收协议,明确回收区域、回收任务、最低保护价(每方废旧地膜回收价格应不低于80元)、考核办法等内容。各回收网点及商贩要建立收储台帐,持企业提供的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有效凭证和农户交售凭证,由乡镇人民政府考核并开据回收量证明,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能源中心确定补贴资金额度。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以奖代补”工作,督促回收网点建立健全各类回收台账,组织人员对各回收网点和商贩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县能源中心备案。各回收网点或商贩根据全年回收量凭有效凭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能源中心确定补贴资金额度。县上对各回收网点和商贩回收情况进行抽查。 资金安排:共安排资金25万元,按照每交售1方废旧地膜补贴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四)完善废旧地膜残留监测网络 建设内容:加强地膜应用和残膜污染监测,选择典型地块在全县设置20个数据采样监测点,按照统一操作规程,对废旧地膜残留情况进行定位监测,按年度采集上报数据。按照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制订的废旧地膜残留监测规程,由县农村能源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包括:长期监测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处理及数据上报。 资金安排:共安排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监测设备购置、样品采集、监测点维护、采样补偿及监测人员补助等。 (五)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示范 建设内容:依托路园、北寨、会川、莲峰、锹峪、麻家集、秦祁等乡镇建立集中连片高原夏菜生产示范基地的优势,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应用示范,进一步探索废旧地膜综合防控的新思路、新途径,规划全生物降解地膜集中应用示范区100亩。全生物降解地膜由省上统一招标采购,示范试验推广由县农村能源中心、县园艺站进行技术指导,各示范区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资金安排:安排资金50万元,用于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应用示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发改、财政、审计、扶贫、生态环境、工信、市场监督管理、文广、供销、金融、税务、科技、农技、农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以旧换新”为主的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建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生态环境、财政、科技、金融、税务、宣传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废旧农膜污染防治和回收利用的技术指导,督查考核;市生态环境局渭源分局要将废旧农地膜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督查的重要内容,严格督查;县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预算,争取省、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县科技局要加大对废旧农膜污染防治的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要大力宣传废旧农膜污染危害和农膜科学使用知识;县金融办、县税务局要在信贷服务、税收政策等方面落实优惠措施。 (三)强化政策落实。各乡镇要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甘肃省农牧厅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禁产禁销禁用超薄地膜的通知》(甘农牧发〔2016〕68号)等要求,全面推广应用符合甘肃省《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地方标准的地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我省地方标准地膜的违法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政策实效。 (四)加强技术指导。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要定期邀请省市专家对示范县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县农技中心要抽调技术骨干,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示范推广,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提供全程科技服务。要重点加强对专业化回收网点、地膜残留监测网络建设的技术指导,科学推进地膜回收、加工、再利用社会化服务。 (五)加强收购管理。春播秋收期间,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好“以旧换新”及“以奖代补”补贴资金督促各临时机动收购站(点)租用或雇用运输工具,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采用“先集中后分散”的方法,分区域逐村社、逐地块开展废旧农膜的回收及兑换工作。各乡镇要配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记录各村社旧膜回收量及新膜发放量及收购站(点)向废旧农膜回收定点收购加工企业交售废旧农膜的数量,督促临时机动兑换站(点)保质保量完成“以旧换新”任务。要及时做好田间地头捡拾废旧农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农户将捡拾的废旧农膜统一堆放在地头,组织收储到回收网点,严禁焚烧、填埋,甚至直接丢弃,确保在春播秋收结束后,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道路沟渠沿线等地看不见废旧农膜,彻底杜绝“白色污染”。 (六)严格考核问责。县上将制定考核办法,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形成“县督导考核、乡镇管理、村上实施”的三级联动机制,确保示范县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要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工作,切实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回收利用任务。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财政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规范项目资金支出。要制定工作督导计划,对专业化回收网点、加工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进,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回收网点和企业,下一年度不再安排补贴资金。 (七)强化宣传引导。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组织一次以上“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规范农民使用高标准地膜、积极参与地膜回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渭源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2.渭源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技术指导小组 3.渭源县2019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地 膜“以旧换新”计划落实表
附件1 渭源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 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蔺红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潘学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段永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建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闫国琳 县扶贫办主任 陈维光 县发改局局长 杨天如 县审计局局长 潘继平 县财政局局长 李海军 县商务局局长 赵效勇 县工信局局长 曹登铭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有平 县科技局局长 孙培林 县供销联社主任 陈 强 市生态环境局渭源分局局长 董彦明 县税务局局长 刘 科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 霞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国林 县能源中心主任 李满军 县农机中心主任 马虹霞 县农技中心主任 段小军 清源镇镇长 肖会林 会川镇镇长 孙智军 莲峰镇镇长 张吉林 北寨镇镇长 王彦军 新寨镇镇长 王东奎 路园镇镇长 陈 进 麻家集镇镇长 王玉平 五竹镇镇长 尹文忠 锹峪镇镇长 李学军 庆坪镇镇长 吴义军 祁家庙镇镇长 麻建华 上湾镇镇长 孙宏军 大安乡乡长 吕 斌 秦祁乡乡长 王小明 田家河乡乡长 王惠明 峡城乡乡长 领导小组在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马国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继任者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附件2 渭源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 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马国林 县能源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 平 县能源服务中心主任科员 余治军 县能源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碧艳 县能源服务中心干部 移海林 县能源服务中心干部 范明儒 县能源服务中心干部 辛 健 县能源服务中心干部 惠贤妹 县能源服务中心干部 卢亚龙 县能源服务中心工人 谢俊刚 县能源服务中心工人
附件3 渭源县2019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地膜 “以旧换新”计划落实表
|
||||||||||||||||||||||||||||||||||||||||||||||||||||||||||||||||||||||||||||||||||||||||||||||||||||||||||||||||||||||||||||||||||||||||||||||||||||||||||||||||||||||||||||||||||||||
| 责任编辑:渭源管理员 |
| 分享到: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