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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教育局 渭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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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教育局 渭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实施意见 渭教发〔2021〕145号 各中学、学区、县直学校,文旅服务中心,县博物馆及有关文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文物局印发《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十四五”末,初步建立符合我县县情的利用博物馆资源(含纪念馆、村史馆,下同)开展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机制,博物馆资源融入中小学生教育体系。到2035年,各类博物馆成为全县中小学校外教育教学的重要课堂,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资源深入了解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深刻认知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并将我县的地方特色文化融入中小学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发地方特色文化校本课程,不断增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文化自信。 二、主要任务 (一)参观接待方面。博物馆要会同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鼓励和支持中小学生有效利用博物馆学习。博物馆每年接待中小学生人数不低于观众总人数的15%,县城区中小学校每年至少组织集体参观1次博物馆,博物馆应安排馆内策展、文保人员及专家学者或资深业务人员导览。 (二)陈列展览方面。博物馆要坚持“展教并重”,策划适合中小学生的专题展览和教育活动,策划展览时要主动征求和注意吸纳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和中小学生意见。应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和中小学生结合教学需要和自身兴趣,积极参与博物馆临时展览和流动展览策划制作。博物馆每年至少策划制作1个面向中小学生的展览,流动展览进校园次数每年不少于10次。加强与省内外博物馆特别是少年儿童类博物馆馆际交流,注重陈列展览的“走出去”和“请进来”。 (三)现场教学方面。文物部门和博物馆要会同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结合教学计划、学生认知规律、学生兴趣特点、博物馆实际,充分挖掘博物馆资源,重点将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地方特色文化融入中小学生教育教学,将课堂搬进博物馆,开展现场教学。博物馆利用自身资源,联合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策划或承接1次中小学现场教学,相关教案、课件、讲解词及现场教学实施方案,应事先经教育部门审定。 (四)馆校共建方面。教育、文物部门要充分调动包括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村史馆”参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本着就近、便利原则,指导和引导农村中小学生利用“乡村记忆”博物馆和“村史馆”开展学习。指导和支持中小学现有博物馆(校史馆)发展运行,扶持有条件、有需要的中小学校设立博物馆(校史馆)。推动国有博物馆、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中小学校博物馆(校史馆)、“村史馆”加强馆际交流,挖掘和释放各级各类博物馆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潜力。积极推动将博物馆陈列展览、文物藏品等素材以及地域文化等内容纳入中小学校本课程编写范畴,实现文物博物馆资源与校本课程的有机衔接,更好体现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的实际效果。 (五)网络教育方面。文物部门和博物馆要会同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充分运用文物数字化资源和网络教育平台,依托博物馆公众号、视频号和抖音号,教育类APP和客户端等,联合开发制作微课、微视频,推出高质量在线教育项目或教学课程,促进博物馆与网络教育资源的对接融合。博物馆因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闭馆期间,至少提供1项配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在线服务内容。 (六)研学活动方面。教育、文物部门要紧密围绕教育部和国家文物局《意见》、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文物局《实施意见》提出的相关主题,共同策划推介以“参观一次陈列展览、参加一场专题讲座(座谈)、参与一项互动活动”为基础,辅以其他体验内容的“3+N”模式高品质博物馆研学活动,做优博物馆“学思乐园”青少年社会教育品牌。博物馆每年至少策划开展1次中小学生研学活动。文物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开发至少1条具有鲜明地方特色、面向省内外中小学校的博物馆研学精品线路,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供给。 (七)四进活动方面。文物部门和博物馆要主动对接同级教育部门和地方中小学校,结合不同年龄和学段学生的特点,以博物馆进校园为主线,有针对性地设计研发相关课程和教育教学项目,为中小学校课后时间开设校内博物馆课程提供有力支持。文物部门和博物馆要会同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在法定节假日、纪念日和传统节令期间,加大组织引导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开展学习实践的力度;在中小学寒暑假期间特别是“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日前后,策划专题展览、专场参观及相关教育教学项目,或根据中小学教育教学需求提供定制服务。 (八)安全管理方面。中小学校组织集体参观学习活动要按照小学每30人、中学每50人配备一名教师随行管理,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确保参观学习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九)志愿服务方面。博物馆应该有专门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团队中小学生比例不低于20%。鼓励和支持中小学生通过志愿服务形式开展博物馆研学和讲解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中小学校、文物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博物馆教育在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新时代教育工作系列文件及我省《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若干措施》《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馆校合作长效机制,把好相关教育教学活动意识形态关、内容形式关、教学质量关,充分发挥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促进博物馆资源融入教育体系。 (二)结合实际,推动落实。教育、文物部门要探索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有效途径和创新模式。通过依托博物馆打造教学实践基地、策划推介高品质博物馆研学项目、中小学生参与博物馆志愿服务等形式,充分利用博物馆资源面向中小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博物馆与中小学校合作,从娃娃抓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加强管理、提高质量。教育部门要将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文物部门要对照《意见》要求,指导辖区内博物馆丰富教育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满足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促进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保障,建立机制。教育、文物部门要对本地中小学校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进行调研摸底,对博物馆开展中小学教育活动的场地、教学设施设备、教学人员等状况进行评估,要切实保障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所需经费、人员、物资,支持博物馆设置适合学生学习的场馆教室、活动空间、实践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专业人员。
渭源县教育局 渭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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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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