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停车设施经营管理者: 为缓解全县“停车难”问题,有效治理“收费乱”“管理乱”问题,根据《渭源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及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停车设施经营者收费行为,维护良好的停车收费秩序,逐步实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行一体的良好局面。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应当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停车经营管理者应当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法利润的原则自主制定,不得收取标价之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通过误导性标示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 三、停车设施经营管理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停车场所属类型和定价方式(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定价主体、停车场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单位、优惠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经营单位的服务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渭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策、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费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价格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渭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