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各人民团体,省属、市属在渭各单位: 根据渭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渭财农〔2025〕134号)文件,2025年市级下达我县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7万元。安排项目5项。 一、资金安排计划 1.安排大安乡水毁道路维修工程40万元; 2.安排渭源县北寨镇水毁道路维修工程40万元; 3.安排渭源县上湾镇村社道路维修改造项目40万元; 4.安排峡城乡康家村地膜柴胡提纯复壮试验种植项目4万元; 5.安排市级劳务品牌认定补助项目3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要求 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渭源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渭政办发〔2024〕6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要靠实项目监管责任。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资金监管要求,做好指导和监督,并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尽快将资金使用到项目建设中,避免资金闲置。二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抢抓有效施工期,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力争资金当年发挥效益。三要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财政部门要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督,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及时将资金各类信息同步录入财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四要做好项目公示公告。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告要求,分级分类对衔接资金和项目实施进行全面公开公示。五要强化资产后续监管。对财政衔接资金形成的资产逐项进行审计和公证,进一步明晰资产所有权归属,持续做好资产后续管护,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产运维完整、收益及时高效。 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随文下达。 附件:渭源县2025年市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2025年第三批市级资金计划 (定稿).xls 中共渭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渭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