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渭源县上湾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 |
|
|
|
|
上湾镇人民政府: 中共渭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渭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渭农领发〔2025〕1号),下达渭源县上湾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400万元,上湾镇按照规范要求编制了《渭源县上湾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县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联审。根据上湾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渭源县上湾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报告》(渭上政发〔2025〕9号),为确保项目规范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园树村位于上湾镇东北部,距上湾镇7.5公里,全村辖10个村民小组331户1404人,平均海拔2346米,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为种植药材、马铃薯、畜牧养殖等。现有交通状况不能满足当地的发展,同时也给当地群众的出行及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建设将坚持群众优先原则,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当地交通和民生条件,提升村容村貌,提升人居环境,群众通过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增加务工收入的同时还能提升就业技能水平。为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项目主管单位:渭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渭源县上湾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渭源县上湾镇元树村 (五)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内容 新建硬化道路5460米、三角形排水边沟2403米、涵洞工程13道、安全防护栏1650米。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14万元,其中: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4万元。 四、建设时限及进度安排 (一)方案审批和前期准备:2025年1月-2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招投标及前期公示公告等工作。 (二)项目建设:2025年3月-10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竣工验收:2025年11月-12月,完成竣工验收、报账、项目绩效评价及竣工公示公告等工作。 五、建设要求 (一)项目前期:一是项目规划与可行性研究。上湾镇已委托有资质的三方公司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评审。二是项目立项与审批。根据编制的可研报告、评审意见等资料,完成项目的可研批复;三是设计与方案编制。上湾镇已委托有资质的三方公司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评审及批复等工作。根据财政衔接项目的具体规范,上湾镇编制了《渭源县上湾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四是招投标与合同签订。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监理等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详细、明确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工作范围等。 (二)项目实施:一是施工准备。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等准备工作,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确保满足施工需求;二是施工过程管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有序,做好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工作;三是质量检验与检测。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对每道工序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确保工序质量合格,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和实体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三)项目监理:一是组建监理团队。监理单位应选派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监理人员组成项目监理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二是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施工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三是工程质量监督。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四是工程进度控制。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总进度计划和月、周进度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计划实施。定期检查工程进度情况,分析影响进度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按时完成;五是工程造价管理。对工程变更、签证等进行严格审核和控制,防止不合理的费用增加,对工程进度款支付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工程款支付合理、合规。 (四)竣工验收:一是竣工自查。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二是申请验收。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进行竣工初验,初验合格且竣工资料齐全后,申请县级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三是现场验收。验收组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资料等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重点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是否达标、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带动群众就业及劳务报酬发放是否达到国家规定占比等。四是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劳务报酬准确后,验收组应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五是备案与移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施工过程及质量保障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整理装订的相关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存档。同时,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及时将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并办理相关资产移交及后续管理手续。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一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增加就业岗位、方便群众就近务工;二是项目建成后在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等方面开发公益性岗位,使群众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获得固定收入;三是项目建成后能有效改善当地交通出行和民生条件,方便村民种植养殖和及时销售农产品,间接地增加群众收入。 (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村庄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改善了群众出行条件和生活质量,加深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增强当地村民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三)生态效益。改善出行条件的同时消除群众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力争农村环境面貌在较短时间内发生质的变化,进一步为农村群众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四)可持续效益。确保生态平衡和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使农村自然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七、联农带农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提升,在建设过程要尽可能多地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就近务工、帮助群众稳定增收,项目建设中带动本地群众就业不低于60人,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24万元,人均增收2.07万元。 八、项目后续资产管护 项目建成后及时进行资产移交,财政资金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全部归属园树村集体所有,并由村集体落实资产后续管护工作,落实资产后续管护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渭源县上湾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部门联合审查制度,确保方案内容符合发展实际需求和群众发展意愿。上湾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实施、资金报账、公示公告、做好各类项目资料整理工作,督促项目施工单位规范、安全施工,协调并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项目所在村两委负责项目实施区群众的动员和宣传工作。成立上湾镇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以带动群众就业为主开展项目实施,实现保民生、促就业的目的,推进项目如期高质量落地见效。 (二)探索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和适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项目建设中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以工代赈项目规范管理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监管,最大限度的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三)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村组干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张贴宣传标语、散发传单等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推动工作开展的强大合力。 (四)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加大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不准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按已完成工程量填写报账申请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管人员签字后,连同财务原始凭证,审核后予以报账,同时上级管理部门对资金应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监督、年终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解决。镇纪委、镇财政所监督检查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确保财政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五)充分带动群众就业,规范开展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及省市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工作要求,上湾镇要做好项目的定期调度工作,同时严格按照规范模板要求建立各类花名册及资料收集工作,确保“赈”的初心见实效;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将劳务报酬相关规范资料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渭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8日 |
|
| 责任编辑:发改局 |
| 分享到: |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