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渭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渭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渭源篇章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法治建设根基。深化思想引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校干部轮训课程,各级各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90余次,各普法宣讲团深入村社一线开展宣讲400余场次。带头尊法学法。制定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建立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专题法治讲座、在线学法考试等多种形式,组织集中学法13次、法治专题讲座4次,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及新出台法律法规,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广大干部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素养。强化督察落实。严格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建立问题、责任、时限三张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高质量完成7个方面15项问题整改。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转化为制度和规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系统性提升。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集成推出40项服务事项,累计办理7465件,办结率100%。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管理124项承诺事项,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及政策措施文件99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6份,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出具意见3份,确保决策合法有效。提升行政复议质效。优化行政复议受理和审理机制,规范办案流程,持续提升行政复议人员业务水平。2025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8件,受理72件,审结63件,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强化执法监督。组织31个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和16个乡镇,对2024年以来的145份行政执法案卷开展2次集中交叉评查,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9份,推动各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整改完成问题13条,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优化涉企执法。严格执行入企“三到”制度(企业不叫不到、企业不需要不到、企业随叫随到),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10个,走访重点企业100余家。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制度和说理式执法,融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办结柔性执法案件6471件,开展涉企检查160余次,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提升队伍能力。完成12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全覆盖轮训,组织参加中组部、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开展“陇上e企查”涉企行政检查系统操作培训3期,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 四是聚焦基层治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化普法宣传。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推行“123456”普法模式,建成“两公园一基地一公路”法治阵地带,打造“渭源普法+”全媒体矩阵。组织17个普法宣讲团和230支普法宣传小分队,开展普法宣传6500场次,打造法治文化公园、宪法主题公园等特色法治阵地18处,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841’+4级7天”化解机制和“543”工作法,累计排查调解矛盾纠纷7548件,调处成功率达99.9%,发放人民调解卷宗补贴27860元,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优化法律服务。建成覆盖县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服务企业“法治体检”活动19次,办理公证404件、法律援助254件,超额完成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法律服务效能持续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认识到工作进展成效与法治建设要求、群众法治期盼仍有一定差距,表现在:一是法治观念有待增强。部分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少数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强,公民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基层治理有待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精准性、有效性不足,基层治理法治化、精细化水平需持续发力提升。三是执法协同仍需优化。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运行不够顺畅,部门间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效率有待提高,在实施有效监管与最大限度减少干扰方面,仍需探索更优路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压实责任上持续用力。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场述法及法治政府年度报告等制度,推动“一把手”带头学法用法,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化学习宣传。督促各乡镇、各部门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头雁效应”,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抓实法治督察。健全法治督察工作机制,深化法治督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的协作配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督察,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以督促改、以督提效。 二是在依法行政上提质增效。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确保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流程落地。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各乡镇、各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持续提升决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规范公正执法。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和说理式执法,高质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聚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运用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对行政复议纠错和败诉案件较多的单位开展专项监督。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制度,实现涉企行政检查数字化管理和监督,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高效化解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与调解、信访、行政诉讼等的衔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报告制度,着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是在基层治理上深化拓展。扎实推进“九五”普法。科学制定“九五”普法规划,编制并公示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改造提升渭源县法治文化公园,打造上湾侯家寺、田家河元古堆、路园三河口村法治文化公园,积极举办“百场万人”精准普法宣讲等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遇事找法首选率和守法状况满意度。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充实壮大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法律服务力量,加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全面推行律师下沉司法所坐班制度,切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效果贯穿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过程,推行“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联动调处模式,积极培育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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