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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W002/2026-00083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6-07-08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于申报渭源县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8 16:00 信息: 县就业服务中心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稳就业会议精神,切实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创业人员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条件

    ()适用条件。在渭源县境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创业人员(登记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等)。

(二)限制条件。以前享受了一次性创业补贴,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创业人员,不属本次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请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为正副本复印件,不得为电子版的(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二)就业困难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为正副本复印件,不得为电子版的(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应提供以下材料:《退役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为正副本复印件,不得为电子版的(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返乡入乡农民工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为正副本复印件,不得为电子版的(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实性承诺书,市外工资收入凭证如签字盖章的工资条、银行代发工资的网银、微信、支付宝截图等或社保缴纳凭证。

以上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应到经营场所所在区域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区)进行自主创业登记,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区)的到县就业服务中心408室或县政务服务中心22号窗口进行自主创业登记;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务必是小微企业法人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经营者本人提交资料,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创办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还须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员工工资发放相关凭证(未吸纳带动就业的不再提供),以上所需资料均一式一份。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初创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户(注册地必须在渭源县境内)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核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县人社局会同市场监管局进行复审。

(三)复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经营状况。

(四)名单公示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补贴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向县财政局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并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申报要求

2026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7月31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次补贴,重复申报无效。

联系电话:0932-4132180

申报地点:渭源县就业服务中心408室(政务服务中心4楼)

 

附   件:1. 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xlsx

         2. 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3. 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证明.doc

  

                                                         渭源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7月8日

 




责任编辑: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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