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渭源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项目由县人社局主管、县劳务服务中心实施,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能力,鼓励和引导其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增加务工人员收入,通过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资金发放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带动就业能力,促进就近就地就业,确保脱贫户、监测户收入持续增长、采取“就业帮扶”模式,经过5年,帮扶41家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脱贫户及监测户1664人,进一步提高人均收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持久动力和坚实保障。
二、资金筹措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131.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东西部协作资金。
三、建设内容
为全县吸纳县内脱贫劳动力、防返贫致贫对象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进行奖补。项目实施地点为我县9个乡镇41家企业,最终发放资金以实际申请人数情况计算。
四、投资概算
对2021年至2026年认定转型为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本县户籍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的生产经营主体,预计今年吸纳本县户籍脱贫劳动力、防返贫致贫对象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437人以上,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所需奖补资金131.1万元。
五、建设时限
2026年6月至11月底
六、建设标准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积极落实推动乡村就业工厂健康发展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定人社发〔2022〕209号)文件精神,对经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县内脱贫劳动力、防返贫致贫对象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
七、补贴申请资料和程序
1.乡镇申报文件(公示照片、会议记录)、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吸纳带动脱贫劳动力、防返贫致贫对象就业人员花名册(县农业农村局核查盖章为准);
4.稳定务工满六个月工资发放凭证(以银行流水为准);
5.脱贫劳动力、防返贫致贫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企业向所在乡镇提交申请,乡镇审查资料真实性,劳务中心审核,财政部门核拨补贴资金。
八、运营管理
(一)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发挥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就业优势,带动当地富余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增加务工收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二)财务管理。1.制度建设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单位审核制度,并按照该制度的要求开展奖补项目工作。2.支出使用情况: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要求,对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项目按规定标准进行报账;杜绝延期报账,转账的问题;3.审批程序情况:严格按审核标准进行审核;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报账等。
(三)监督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监管,最大限度的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要加强日常检查和重要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防资金被挤占、挪用。严格遵守相关财经纪律,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迟拨和不拨现象发生。遵守扶贫资金风险评估制度,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不按项目规定使用资金用途的,要严肃问责处理。
九、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通过发放奖补资金,提升我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能力,鼓励和引导其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使我县437名脱贫劳动力、防返贫致贫对象实现就近就地就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增加务工收入。
(二)社会效益。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进一步激发我县乡村企业吸纳带动就业能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调动脱贫人口及防返贫致贫对象务工增收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增加务工收入,实现脱贫劳动力就业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
(三)可持续效益。持续激发我县脱贫人口及防返贫致贫对象内生动力,鼓励引导其长期稳定务工,持续增加务工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