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号: W002/2026-00117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6-08-28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2026年渭源县劳务输转交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8 09:35 信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项目概况

渭源县交通补贴奖补项目由县人社局主管、县劳务服务中心实施,统筹抓好我县富余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赴青岛市就业、就近就地就业及第三方地区就业,实施2026年渭源县交通补贴奖补项目,全力推进我县东西部劳务协作劳动力输转工作采取就业帮扶模式,帮扶16个乡镇218个村24664户脱贫户及4545户监测户,通过交通补贴奖补资金发放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脱贫户、监测户收入持续增长、进一步提高劳务产业整体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持久动力和坚实保障

二、资金筹措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646.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东西部协作资金。

三、建设内容

1.青岛市帮助我县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就近就地(除县区内)就业稳定务工3个月4554人,交通补贴136.62万元;

2.青岛市帮助我县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在第三地(除甘肃省和青岛市以外)稳定务工3个月6693人,交通补贴401.58万元;

3.组织输转赴青岛市稳定务工3个月以上富余劳动力450人,稳岗交通补贴资金108万元;

4.项目实施地点为我县16个乡镇218最终发放资金以实际申请人数及就业月数情况计算。

四、投资概算

1.组织输转至青岛市就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富余劳动力、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交通稳岗补贴标准:对在青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我县富余劳动力,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对在青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给予1000元的稳岗补贴,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的,给予1000元稳岗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计划组织输转至青岛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富余劳动力450人,交通生活补助及稳岗补贴资金108万元,最终以实际申请人数为准。

2.组织输转至省内就近就地就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交通补贴标准:青岛市帮助我县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省内就近就地(除县区内)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计划组织输转我县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就近就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4554人,交通补贴136.62万元,最终以实际申请人数为准。

3.组织输转至省外地区就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交通补贴标准:青岛市帮助我县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第三方地区稳定就业(除甘肃省和青岛市以外)3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6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计划组织输转我县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第三方地区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6693人,交通补贴401.58万元,最终以实际申请人数为准。

五、建设时限

2026年6月至11月底

六、建设标准

根据《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转移就业专责工作组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37号)和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西市财政局 定西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青岛定西东西部劳务协作优惠政策和认定程序的通知》(定人社发〔2021〕200号)文件规定:(四)协作地区转移就业。对在青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渭源籍农村劳动力,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对在青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劳动力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给予1000元的稳岗补贴;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的,再给予1000元稳岗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五)帮助在第三地和省内就近就地就业。青岛市帮助渭源籍脱贫人口劳动力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在甘肃省内就近就地、第三地(除甘肃省和青岛市以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人300元、6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七、申请材料及流程

(一)就业人员交通稳岗补贴申请材料

1.青岛市就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富余劳动力、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申请材料:①务工就业合同;②加盖企业公章的工资流水(工资表)或务工协议等证明材料;③“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是申请人本人社保卡账户,注明申请人电话号码);④按照“谁上报,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对申请交通补贴人员进行100%核查,由驻村干部核查后签字并报乡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上报。(如在后期相关督查、审计中出现问题,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上报处理。)

2.省内就近就地就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劳动力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申请材料:①加盖企业公章的工资流水(工资表)或务工协议等证明材料;“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是申请人本人社保卡账户,注明申请人电话号码);③按照“谁上报,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对申请交通补贴人员进行100%核查,由驻村干部核查后签字并报乡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上报。(如在后期相关督查、审计中出现问题,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上报处理。)

3.第三方地区连续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申请材料:①加盖企业公章的工资流水(工资表)或务工协议等证明材料;②“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是申请人本人社保卡账户,注明申请人电话号码);③按照“谁上报,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对申请交通补贴人员进行100%核查,由驻村干部核查后签字并报乡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上报。(如在后期相关督查、审计中出现问题,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上报处理。)

(二)申请流程

稳岗交通补贴申请流程:各乡镇组织输转的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收集组织输转人员稳岗交通补贴申请资料并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10天,确认无误后同申请员花名册及时汇总上报县劳务服务中心审核;人力资源机构组织输转的人员,由机构配合有关乡镇负责收集各自组织输转人员的申请资料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确认无误后由乡政府及时汇总上报县劳务服务中心审核,由劳务服务中心审核合格报有关部门审批。

、运营管理

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发放稳岗交通补贴,减少务工人员外出务工成本,同时引导我县富余劳动力及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赴青岛市就业、省内就近就地就业及省外第三方地区就业实现全方位高质量稳定就业,不断提高其务工稳定性及长期性,持续增加务工收入,提高劳务产业整体水平

财务管理。1.制度建设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单位审核制度,并按照该制度的要求开展劳务交通补贴工作。2.支出使用情况。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要求、对劳务交通补贴项目按规定标准进行报账;采用本人社保卡的方式及银行转账方式;杜绝延期报账,转账的问题3.审批程序情况。严格按审核标准进行审核;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报账等

监督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监管,最大限度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要加强日常检查和重要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防资金被挤占、挪用。严格遵守相关财经纪律,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迟拨和不拨现象发生。遵守扶贫资金风险评估制度,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不按项目规定使用资金用途的,要严肃问责处理。

、预期效益

经济效益发放交通补贴,可使11697名务工人员延长务工时间,增加务工收入提高劳务产业整体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社会效益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进一步激发我县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务工增收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增加务工收入,实现脱贫劳动力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

(三)可持续效益持续激发我县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内生动力,鼓励引导其长期稳定务工,持续增加务工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人社局
分享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