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123/2026-00120 | 信息分类: | 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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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6-09-02 | |
| 发布机构: | 渭源县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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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水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渭源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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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山洪灾害防御体系,规范山洪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压实各级各部门防御责任,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水务局结合实际修订编制了《渭源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日期为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10月1日(共30天)。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于2026年10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渭源县水务局。 联 系 人:王爱红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清源镇首阳路77号 联系电话:0932-4132854 传 真:0932-4132553 电子邮箱:277211336@qq.com 附件:《渭源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征求意见稿)》 渭源县水务局 2026年9月2日 渭源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编制目的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规范和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对突发性山洪灾害进行有效的防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应对我县范围内发生的山洪灾害,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1.2.2 《渭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渭源县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等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山洪灾害防治方案等。 1.2.3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666-2014) 等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1.3.1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原则;坚持防御、抢险、救灾相结合。 1.3.3 健全防御责任机制、动员机制,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 因地制宜,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参加山洪灾害防御。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5 预案编制1.5.1 《渭源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内容包括: 在渭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由渭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水务局牵头,抽调有关人员,组织力量。调查了解我县区域内的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山洪灾害隐患区、山洪灾害类型、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情况,查找资料,分析我县区域内的山洪灾害的成因及特点;确定渭源县山洪灾害防御部门的职责及责任人员;明确区域内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乡(镇)及山洪灾害防御措施;在关键部位建立监测点,初步建立监测通信和预警系统,确定预警程序和方式,根据预报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规定转移安置要求,拟定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各项具体措施,安排日常的宣传、演练等工作,定期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 1.5.2 渭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水务局具体负责《渭源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工作。各乡镇负责编制乡级山洪灾害预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水务局负责技术指导。各乡镇负责组织村社编制村级预案。 1.6 预案审批1.6.1 《渭源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渭源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水务局备案。乡级预案由本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村级预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1.6.2 预案有效期为5年,每隔5年修订一次,情况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 2 基本情况2.1 自然情况2.1.1 地理位置 渭源县位于定西市西南部,地处东径103° 0′ 44″至104° 0′ 20″,北纬34°0 ′ 53″至35° 0′ 25″之间,全县区域内总土地面积2065平方公里。东连陇西县,南邻漳县,西与卓尼、临潭、康乐县相依,北与临洮县、安定区紧靠,东西长60km,南北宽56km。渭源县海拔高程在1920m(三合口)至3941m(露骨山)之间,县城高程为2080m。地处陇西台地黄土高原西部及西秦岭地槽西端交汇地带,属多回旋构造运动山地。以渭河为界分南北两大地质构造类型;渭河以南属西秦岭褶皱系,以北属鄂尔多斯台地,是祁连褶皱系与西秦岭褶皱系的交汇地段。地形特征西南高,东北低,地貌复杂多样,为中低山丘陵,有山梁、沟谷、川台地。全县平均沟壑密度2.63km/km2其中北部山区为 4km/km2,南部为 1.4km/km2。渭源县现辖12镇4乡(五竹镇、新寨镇、路园镇、麻家集镇、北寨镇、会川镇、莲峰镇、清源镇、祁家庙镇、锹峪镇、上湾镇、庆坪镇、大安乡、峡城乡、秦祁乡、田家河乡)217个行政村15个社区居委会,217个行政村,总人口34.6万人。 2.1.2 河流分布情况 渭源县属于黄河流域,境内分洮河、渭河两大水系,县内流域总面积2065平方公里,其中洮河水系851平方公里,渭河水系1202.49平方公里。渭河干流长48公里,主要支流有秦祁河、锹峪河、莲峰河、蒲川河、唐家河、禹河等6条支流,水资源0.99亿立方米,占全县水资源总量的2.2%。洮河干流长21公里,主要支流有小南川、漫坝河、东峪沟、松树沟、麻家沟等5条支流,水资源45.9亿立方米,占全县水资源总量的97.8%。 主要河流: 1.渭河:发源于渭源县五竹镇渭河源村,境内全长48公里,集水面积273.62平方公里,年径流量0.3亿立方米左右,多年平均流量0.653立方米每秒。 2.莲峰河:发源于渭源县南部钻天崖,流经莲峰镇、路园镇,于路园镇三河口村汇入渭河,全长34公里,流域面积107平方公里,年径流总量1120万立方米,常流量0.3立方米每秒。 3.蒲川河:发源于渭源县南部的五嘴崖,在莲峰镇杨家咀村汇入莲峰河,全长26公里,流域面积89.7平方公里,年径流总量449万立方米,常流量0.2立方米每秒。 4.锹峪河:发源于渭源县南部牛岭山,于清源镇河口村汇入渭河,全长29公里,流域面积65.3平方公里,年径流量1080万立方米。 5.秦祁河(咸河):发源于临洮县东北部胡麻岭梁,在渭源县秦祁乡铜钱村入境,流经秦祁、北寨两个乡镇后在北寨镇郑家川村下场子社进入陇西县,于陇西县首阳镇汇入渭河。境内全长30公里,境内流域面积498.04平方公里,年径流量1030万立方米。 6.唐家河:唐家河发源于渭源县新寨镇新寨村,于清源镇柯寨村阳坡社汇入渭河,全长25公里,流域面积118.8平方公里,年径流量354万立方米。 7.洮河:境内全长21公里,过境水量41.94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流量119立方米每秒左右,流域面积851平方公里。 8.漫坝河(含大南川河):发源于我县南部露骨山北麓,自南向北流经县内会川、上湾两个镇,于临洮县玉井乡附近汇入洮河,境内全长48公里,流域面积465平方公里,年径流量6420万立方米。 9.小南川河:发源于渭源县太白山水岔,流经会川镇半阴坡村、杨庄村、哈地窝村、河里庄、东关6个村,在会川镇东关村汇入漫坝河,全长21公里,流域面积71.1平方公里,年径流量1422万立方米。 10.东峪沟:发源于渭源县祁家庙镇境内红色地层裸露的丘陵地带,流经祁家庙、庆坪两个镇,于临洮县城北五里铺附近汇入洮河,境内全长29公里,流域面积211.7平方公里,年径流总量1915万立方米。 11.松树沟:发源于渭源县田家河大石头河石板沟,流经田家河乡、麻家集镇、上湾镇三个乡镇,在上湾镇水家窑村汇入漫坝河,全长30公里,流域面积99.3平方公里,年径流量1180万立方米。 主要沟道: 1.禹河(后沟):发源于渭源县清源镇鼠山村,在渭源县清源镇城关村汇入渭河,境内总长16.9公里,流域面积61.1平方公里,年径流量304万立方米。 2.窑沟:发源于临洮县东北部的连儿湾乡境内,流经秦祁乡秦祁村、中坪沟、岗家岔村、杨川村,境内全长23公里,流域面积157平方公里,年流经量120万立方米。 3.大安沟:于渭源县大安乡杜家铺村入境,在渭源县北寨镇前进村汇入秦祁河,境内总长19公里,流域面积75.2平方公里。 4.芦子沟(暖阳河),发源于渭源县新寨镇中寨村,在北寨镇前进村汇入秦祁河,境内总长12公里,流域面积55.7平方公里,年经流量139万立方米。 5.磨沟:发源于渭源县会川林场,在峡城乡峡城村汇入洮河,境内总长22公里,流域面积91.2平方公里,年经流量1824万立方米。 6.麻家沟:发源渭源县田家河乡汤尕沟村,在麻家集镇毗达村进入临洮界,境内总长17公里,流域面积73.5平方公里,年经流量1470万立方米 水 库: 峡口水库:位于五竹镇鹿鸣村峡口社,流域面积34.7平方公里,管理范围划定面积0.95平方公里。大坝为沥青混凝土斜墙砂砾坝,水库总库容745万立方米。 石门水库:位于蒲川河上游莲峰镇石门村,集水面积42平方公里,水库管理范围划定面积0.45平方公里,水库总库容520万立方米。 2.1.2 气象、水文条件及暴雨洪水特性 渭源县海拔在1920米-3941 米之间,县城海拔 2080 米,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地形地貌复杂多样。根据地形、气候、降雨量等不同特点,全县分为南部高寒阴湿区、中部浅山河谷川(塬)区、北部黄土梁峁沟壑干旱区三种类型,其中南部高寒阴湿,植被良好;中部河谷区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土地肥沃;北部干旱少雨,耕地面积大。 1.气温 渭源县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降水量 507 毫米,平均气温 5.8℃,,极端最高气温30.5℃ ,极端最低气温-20.1℃,无霜期157天。 2、水文 降水:根据地形、气候、降雨量等不同特点,全县分为南部高寒阴湿区、中部浅山河谷川(塬)区、北部黄土梁峁沟壑干旱区三种类型,其中南部高寒阴湿,中部河谷区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北部干旱少雨。 径流:全县由于特定的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地面径流来源于山区,主要为大气降水补给,多年平均径流量为42.09亿立方米,自产径流中,大气降水补给占71.2%,地下水补给占28.8%,径流量年内分配很不均匀,四至五月占总量的14.3%,六至九月占年总 53.8%,十到次年三月占总量的32.9%。 泥沙:悬移质泥沙:依据《甘肃省悬移质多年平均侵蚀模数等值线图》,查取流域重心处的多年平均侵蚀模数,分析其泥沙特征值,并推算出工程段的悬移质输沙量。渭源县出境断面以上渭河总流域面积3870.44 km2,年输沙量2470万t,多年平均侵蚀模数6380t/ km2。 3、洪水特性 渭源县地理特殊,地形复杂,气候多变,连续干旱、持续降雨和瞬间性暴洪灾害时有发生,且时空分布不均,导致多种自然灾害并存,暴洪灾害尤为严重。通过分析总结大致可分为两种特性:缓涨型洮河洪水;瞬间性暴洪灾害。 渭源县地处甘肃东南部,地跨黄河支流渭河,受特殊地理位置的影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特别是近年来,山洪灾害较为突出,如: 1982年5月10日,渭河发生洪水,洪峰流量为54.8m3/s,洪水历时6.5小时,洪水总量为34.6万m3。冲毁农田168亩,淹没耕地1656亩,毁坏树木近2万株,重灾户66户,倒塌房屋511间,造成2人死亡,11人受伤,死亡牲畜53头只。 1991年6月11日,渭河发生历史次大洪水,洪峰流量为164m3/s,洪水历时41.9小时,洪水总量为250.6万m3。造成冲毁渭河河堤砼护岸600m,冲走75马力推土机1台、水泵等抽水设备5台套,冲毁农田450亩,淹没耕地2000多亩,毁坏树木8400多株,受灾户40户,倒塌房屋120间。 1996年6月14日,渭河再次发生较大洪水,洪峰流量为143m3/s,洪水历时22.5小时,洪水总量为58.8万m3。冲毁跨度为30米、造价为18万元的渡槽1座,农田668亩,淹没耕地956亩,造成1人死亡,倒塌房屋18间。 根据对全县21条小流域山洪灾害损失的调查,1983年至2021年山洪灾害共造成13人死亡,受灾农田累计14.03万亩,死亡大畜0.53万头,小畜2.7万只,共有229.9km通讯设施,315km水利设施,246km输电线路和126座桥梁被洪水冲毁,倒塌房屋476间,受损房屋3308间,共造成经济损失0.9亿元。 2.1.3 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水土流失等情况 1、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 渭源县位于陇西台地黄土高原西南边缘的洮河、渭河分水岭和西秦岭北坡区。境内有洮、渭两大水系。全县平均沟壑密度2.63公里/平方公里。截止2025年底,渭源县森林覆盖率18.69%,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79.5%;地势大致西南高、东北低,地形复杂,有山梁、沟谷、川台地。按地形地貌大致可分为三个地带: 北部黄土梁峁沟谷地带:该区位于陇西台地黄土高原的西缘地带,主要分布在渭河以北地区,包括大安、北寨、秦祁、新寨、庆坪的全部及路园、清源、庆坪的部分地区。海拔1980~2600米,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33.49%。区内冲刷严重,横槽剥蚀、切割,主要地形为梁、峁、沟壑。地形特征是梁峁起伏、沟壑纵横、沟深坡陡、沟梁相间,其方向大体一致,以河流方向为梁的走向。梁的大小差异很大,大者几十公里,小者百米左右。梁顶宽度10米~20米,坡度5°~15°,梁坡坡度10°~35°,梁间相对高度多在100米~250米,梁坡脚与河道之间形成宽度不等的沟台地,面积甚小,最大的有秦祁河流域的北寨河谷川台地,区内主要河流有秦祁河,河长30公里;大安河,河长15公里;唐家河,河长24公里;东峪沟,河长29公里。这些河流多属季节性河流,天晴干涸无水,雨季发生洪流。区内气候干旱,属温凉半干旱类型,植被稀少,森林覆盖率7.45%,土壤疏松,水土流失严重。 中部浅山沟谷川台地带:该区位于渭源县中部的渭河及西南部的漫坝河两大流域的部分河谷地带及低山地区,包括清源、路园、莲峰、锹峪、五竹、田家河、会川、麻家集、峡城、上湾、祁家庙、庆坪等乡镇,海拔在1500米~2700米之间,占全县总面积的37.8%。区内主要为低山梁峁、沟谷、川道、坪(台)地,山体大多为南北走向,沟谷交错,坡度较缓。侵蚀模数为509吨/平方公里。渭河河谷及其支流清源河、锹峪河、蒲川河、莲峰河流域形成发育不同的串球状河谷盆地,下游路园一带宽达5公里左右,上游狭窄。一级阶地宽度100米左右,横坡0.5°~1°,纵坡5‰~10‰;二级阶地宽约0.3公里~1公里。漫坝河谷地带在会川附近最宽处约3公里,境内全长48公里,一、二级阶地发育,三、四级阶地零星分布。区内雨量适中,气候冷凉,大部地区属温凉半湿润气候特征,植被较好,森林覆盖率8.42%。 南部土石山地带:属西秦岭山脉西延部分,为中高山地带,海拔2500~3500米左右,最高峰露骨山达3941米。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28.71%。境内从东到西坐落着旗杆山、马面山、钻天崖、露骨山、壑壑山、太白山、花岩梁、南屏山等八座大山,形成西南山体主峰,全长56公里,平均宽度9公里左右。主峰顶呈棱状,山坡陡峻,沟谷狭窄,多呈“V”字型,切割深度达400米~600米,由于多次褶皱断裂上升和侵蚀切割,往往形成独立山峰。境内山峦起伏,雨量充沛,气候阴湿寒冷,属寒冷湿润气候类型,植被良好,森林覆盖率46.22%。大部分沟谷清溪常流,是理想的林牧业之地。 3、水土流失状况 渭源县有渭河、洮河两大水系,主要河流有11条,全长252公里。主要干沟13条,总长328.15公里。有一级沟道1900条,总长2227.8公里;有二级沟道4479条,总长2903.95公里。全县平均沟壑密度2.63公里/平方公里,其中北部山区为4公里/平方公里,河谷地带为1.2~2.3公里/平方公里,南部为1.4公里/平方公里。我县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与西秦岭山脉交汇地带。南部雨量充沛,气候湿润,林草茂密,植被良好,水土流失轻微;北部雨量稀少,暴雨集中,气候干燥,蒸发量大,植被缺乏,丘陵起伏,沟壑纵横,抗冲力差,草木生长缓慢,水土流失严重。多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3140吨/平方公里,年平均侵蚀量达650万吨,平均流失肥土2.3 毫米多;其中北部秦祁河流域最大,年侵蚀模数8280吨/平方公里,年侵蚀量达412.5万吨,占全县侵蚀总量的63.5%,年平均流失肥土6毫米多。导致肥力逐年减低,耕地日益贫瘠,生态环境每况愈下,严重阻碍了农、牧业的发展。 2.2 经济社会情况2.2.1 行政区划、人口分布 渭源县,隶属甘肃省定西市,位于甘肃省中部,定西市中西部,介于东经103°44′~104°20′,北纬34°53′~35°25′之间,属温带大陆性气候,总面积2065平方千米。截至2025年末,渭源县常住人口26.63万人,渭源县辖12个镇、4个乡。 2.2.2 耕地面积、经济状况 全县总面积206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0万亩。 2025年全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99912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05007万元,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145783万元,增长14.1%;第三产业增加值449122万元,增长6.7%。三次产业比25.6:18.2:56.2,与上年同期相比,第一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下降1.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升0.8个、0.3个百分点,全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全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30万元,同比增收1861万元,比上年增长7.73%。其中,税收收入11238万元,同比减收310万元,下降2.68%;非税收入14692万元,同比增收2171万元,增长17.34%。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029万元,同比增支8024万元,增长2.26%。 2.3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原因2.3.1 山洪灾害在渭源县表现的形式很多,在北部黄土丘陵沟壑区,主要形式有滑坡、滑塌、陷穴等,在河谷地带以河岸崩塌为主,在南部土石山区有山剥皮、泥石流、山崩等形式。 滑坡、陷穴:在渭源北部黄土丘陵沟壑区最为常见。据资料显示,新寨镇康家山村古湾社1975年7月7日,由于连续降雨,有4.14万平方米山体滑塌,下滑距离1公里多,土方量约53万立方米,损坏房屋18间,损失耕地80亩,树木350多棵。1985年8月大安乡景儿山村的葛家山、席家庄等4个社,先后出现大面积滑坡,滑坡面积达1.84平方公里,下滑最高垂直距离31米,受灾农户19户,毁坏良田430余亩。秦祁乡端树社,在一块16亩大的耕地面积上,有大小陷穴12个,面积8.2亩,最大的面积达1.02亩,最小的0.48亩,迫使16亩耕地弃耕。 崩塌:崩塌在渭源县较多发生的有土层崩塌,其中谷缘陡崖崩塌在北部山区较多,岸坡崩塌在河谷地带存在。经调查,全县主要河流沟道两岸,由于严重崩塌侵蚀,直接影响村庄、公路和耕地的长达68公里。 山洪、泥石流:渭源县水灾的主要形式是局地山洪及引发的泥石流,其危害一般是淹没、冲毁良田,冲垮建筑,造成人畜伤亡。特别是南部土石山区和北部季节性河流区域,每逢暴雨就发生山洪泥石流。据资料记载:解放以来,渭源县出现水灾44次,其中造成重大灾害的23次,最为严重的是1982年5月10日,渭源县祁家庙、锹峪、蒲川、清源、五竹等十一个乡镇范围内发生暴雨,各条河流不同程度发生山洪泥石流,全县受灾面积97600亩,毁坏农田19200亩,耕地44200亩,死亡2人,伤232人。特别是祁家庙一小时降雨量50毫米,发生洪水、泥石流,冲毁小(二)型庆坪王家川水库,造成死亡2人,受伤11人,死亡牲畜53头(只),重灾户66户,倒塌房屋511间。受灾农田1814亩,其中冲毁耕地168亩,淹没淤平1656亩。冲走大小树木19283株。 共计损失17万元。山洪灾害已成为严重影响和制约渭源国民经济发展及渭源人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因素。 2.3.2 山洪灾害的成因主要由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形成,地形地势和地质构造是山洪灾害的内因,突发高强度暴雨或连续降雨是外因,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如山坡开荒种地、树木砍伐、山脚处修建公路等)加剧了山洪灾害发生。 我县山洪灾害的基本特点是:1、突发性强,来势猛,成灾快;2、季节性强,频率高;3、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4、山洪灾害范围小,但预报、预防难度大。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2.4.1 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根据我县泥石流、山洪灾害防御的形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山洪灾害防御所采取的非工程措施主要有:1、大力宣传国家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乡规民约、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2、我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监测预警系统于2012年5月28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共计新(改)建自动雨量站62处,水位站6处,视频站2处,图像站1处,简易雨量站130个,无线预警广播217个,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体系初步建立。3、采取的生物措施有建设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护林、护堤林、护滩林)、水土保持草;4、农业措施有退耕还林、整修梯田、滑坡体上水田变旱地、开发利用泥石流堆积扇等。 我县洮河、渭河南北由于支沟多,各流域治理程度低,又处于黄土丘陵地区,加之每年暴雨多,山洪灾害频繁,防御任务大,防灾形势十分严峻,只有加大投入,加快河道、小流域治理,才能逐步减少洪灾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3 危险区防治区的划分根据历年山洪灾害调查,结合县域具体地形、气候条件,将全县区域划分为安全区和危险区两大区。安全区指在正常年份(不含特殊年份,如超标准洪水、地震等引起山体滑坡的年份)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的区域,可以安全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生活的区域,安全区一般指地势较高地形平坦或坡度较缓的地方,安全区应避开河道,山洪沟口、低洼等地带,在现有条件下,我县境内安全区指实施保护措施的县城,各乡镇所在地及河道两岸的Ⅰ、Ⅱ级阶地和地势较高的川台区。危险区是指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的地区,一旦山洪灾害发生,将会直接造成或很可能造成区域内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及基础设施破坏情况,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山洪沟内(或沟口)、河漫滩、低洼处和陡坡不稳定的山体下。我县境内危险区指未实施或设防设施标准较低的郊区,历史上发生过人员伤亡的重点防洪沟道及其它季节性小沟道。 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调查,引起山洪灾害的主要原因是沟道长、流域面积较大、沟道坡降大,并且沟道内人口居住零散、分布范围广、人为活动因素引起水土流失严重,一旦灾情发生,易形成山洪泥石流灾害并且涉及范围大,破坏性严重,损失不可估量。 渭源县地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陇南山地交汇地带,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地形复杂,气候受大尺度环流和大尺度地形的影响,处于大陆性气团和副热带与暖湿气团交替带内,气候特点是由北向南从温凉半湿润气候向寒冷湿润气候过渡,太阳辐射较强,降水量稍多而极不均匀,降水主要集中在东南、西南部林区,草场区、高山阴湿区,东南多于川坝,迎风坡多于背风坡,林区多于一般山区。 防治区乡镇多在洮河、渭河河流域内,近年来大部分流域内实施的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草)、兴修梯田等水保措施,对防治山洪灾害发挥了一定的效益,但由于这几年年干旱少雨,致使林草成活率较差,生长缓慢,植被覆盖率低,且暴雨和地面坡度陡及充足的松散固体物质,为山洪泥石流灾害的发生提供了条件。加之防治工程少或标准低,形成了有雨就洪,无雨就旱的恶性循环现状。多年来不断的山洪灾情,严重制约着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危险防治区主要包括田家河、峡城、上湾、祁家庙、庆坪、秦祁、大安、锹峪、麻家集、新寨、北寨、路园、五竹、会川、莲峰、清源16个乡镇。
4 组织指挥体系4.1 组织指挥机构4.1.1 渭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履行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职责,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行提级应对。启动Ⅰ级响应时,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县委其他常委、县政府其他副县长、县应急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人武部军事科科长、武警渭源中队队长任副总指挥,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启动Ⅱ级响应时,县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水务的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县政府其他副县长、县应急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人武部军事科科长、武警渭源中队队长任副总指挥,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启动Ⅲ级、Ⅳ级响应时,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总指挥,分管水务的副县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人武部军事科科长、武警渭源中队中队长任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县应急局局长兼任主任,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第一副主任,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 4.1.2 各乡(镇)成立乡(镇)(与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合署),具体指挥本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救灾等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2—3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 4.1.3 各乡(镇)的各行政村成立以村支书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行政村成立以基层民兵为主体的1—2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每个村、社均要落实降雨、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和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或几名预警预报员,并造花名册报送乡(镇)山洪灾害防御办公室,再由乡镇人民政府报渭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水务局备查。 4.1.4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行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县、镇(乡)、行政村三级群测群防组织指挥机构。 组织领导: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村委会 技术指导:水务、防汛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单位
防治措施:提前预防、及时监测、 快速预警、有效避让
4.2 职责和分工渭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县水务局负责山洪灾害防御日常工作。 1、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机构主要职责 统一协调县应急、民政、水务、自然资源、公安、住建、生态环境、地震、气象、农业农村、林业、电信、交运、卫健、电力、财政及灾害发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包括相关项目单位及矿山企业)开展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组织制定并实施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统一调配应急救灾的人员、物资、机械、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适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进入和终止紧急状态; 必要时,请求省、市人民政府支援; 组织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机构办公室职责 负责临灾预警指令的发布; 负责接收和处理山洪灾害发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灾情报告; 负责组织拟定应急抢险救灾计划和保障方案; 负责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接收、调配抢险救灾的人员、物资、器材; 负责向灾害调查组提供灾害有关情况、资料和灾害调查组必需的装备; 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部门报告灾害情况; 负责起草应急救灾工作报告; 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乡镇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1、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2、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负责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4、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5、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础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6、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7、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县武装部:根据灾情需要,联系并协调组织当地驻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担负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抢险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汛任务。 武警渭源中队:承担山洪抢险突击任务,协助乡镇组织受威胁群众紧急转移;维护灾区现场秩序;参与搜救被困人员,听从县防指统一调派。 县委宣传部:把握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宣传工作导向,及时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做好山洪灾害防御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承担重大山洪灾害抢险新闻审定和发布;负责编制山洪灾害信息紧急公开发布预案。 县委网信办: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新闻通稿或相关信息(宣传口径),组织、指导开展网上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涉山洪灾害热点舆情监测处置,管控网络谣言及不实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论引导。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推进应急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的运行,收集、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负责所辖防洪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防汛抢险工作及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县财政局:根据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急需,筹措、调集、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资金。 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安排山洪灾害防御工程项目的资金和物资。 县公安局:负责参与灾害抢修救援,协助群众转移安置;维护受灾区域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提供灾害人员伤亡相关信息、证明材料,配合保险机构开展损失核查、理赔佐证,保障受灾区域社会稳定。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因洪涝灾害引起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沉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灾区灾民生活救济,伤亡抚恤等事宜。 县交运局:负责所辖交通设施的安全,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提供交通、运输便利。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排涝并指导山洪灾害风险区村居建房质量安全和危房治理改造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全县山洪灾害后农作物结构调整的指导性计划,协调灾后生产所需农作物种子、地膜、化肥等物资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指导农户落实各项农业灾后自救措施。 县文旅局:负责文旅系统所属单位防汛安全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管理单位开展景区山洪灾害隐患排除,落实防汛措施;督促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建立预警信息收集处置机制,根据天气情况合理调度运行、调整旅游线路,保障游客安全。负责文化活动场所和景区公共设施受损情况核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协调山洪灾害应急抢险用电,保障抢险救灾煤电供应;协调电信运营商做好应急救援通讯保障和抢修。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学校防汛减灾知识宣传教育;落实校园防洪安全措施。 县商务局:负责监测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协调部分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 渭河源大景区管委会:负责指导督促大景区内景区景点运营公司建立全员防汛职责清单,压实运营公司主体责任,协调景区景点运营公司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防灾减灾等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山洪灾害防御期间辖区市场秩序监管工作,加强灾区及周边粮油食品、药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和经营秩序。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应急粮油、生活救灾物资的储备、保管、维护及台账管理,根据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令,及时做好救灾物资、应急粮油的调拨、出库和协同转运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县林草中心:负责指导国有林区开展山洪、滑坡泥石流隐患排查;指导国有林场处置暴雨引发的山洪伴生林木倒伏;做好国有林区防灾宣传。 县畜牧兽医中心:负责畜牧业山洪灾害灾情统计,做好畜牧业灾后生产恢复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帮助灾区做好因灾死亡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与消毒灭源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全县山洪灾害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本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系统内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水土保持站:负责水土保持工程(淤地坝等)防汛工作的技术指导。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相关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县地震局:负责监测全县地震动态,及时联系省地震局掌握震情信息并通报水库、重要河流邻近区域的震情信息。 水文站:负责做好水文监测,雨水预报,开展水文数据分析评价,为防汛抗旱指挥提供及时准确的水文技术支撑。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准确地提供雨情和灾害天气预报,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实施。 国网渭源供电公司:负责恢复和保障灾区电力供应,提供抢险救灾应急保障。 中国移动、电信、联通、铁塔渭源分公司:负责通信设施检修及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抢修工作;提供应急通讯保障,确保通讯指挥系统的畅通;提供汛期、险情发布平台;负责编写本公司防汛通讯保障应急预案。 全县各乡(镇)成立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领导和组织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乡镇防汛责任人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应急抢险队。 5 监测预警5.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5.1.1 参照我县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乡(镇)的暴雨特征、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重要设施的位置、前期降雨量等,具体确定各个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 5.1.2 根据我县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各乡(镇)的溪河水位情况,分析确定各乡(镇)的各个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及变化情况。 5.2 实时监测各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监测组,随时对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情况进行严密监测和信息报送。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地质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基本了解和掌握简单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防、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普及群众性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增强防御山洪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到乡镇、村、社及村民,确保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责任落实到人。 5.3 通信根据实际,选择适宜的通信方式。在各乡镇所辖沟道山洪灾害防治区域普遍采用电话、高音喇叭、报警器、锣鼓号等常用通信方式。 各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要以经济、实用为原则,因地制宜地建设与通信方式相适应的山洪灾害监测信息、警报等的传输和信息反馈通信网络。 全县山洪灾害防御数据管理依托渭源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县级平台进行数据汇集及信息共享。 5.4 预报预警5.4.1 预报内容 气象预报、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河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水务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预报由自然资源部门发布。 5.4.2 预警内容 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水位监测,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县防办、县水务局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县自然资源局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县水务局会同县防指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 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部机构发布,依照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乡(镇)防汛指挥部,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5.5 预警方式设置手机短信预警信号、报警器发送报警信号;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程度,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6 转移安置6.1 转移安置6.1.1 各乡镇要提前谋划应急安置点和人员转移通道建设,遵照《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避险中人员强制转移的决定》,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的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接到山洪灾害预警信息或发现山洪灾害征兆,要按照预案,坚决组织转移易受山洪灾害危及人员,确保“方向对、跑的快”。 6.1.2 根据前期降雨、洪水大小及灾害程度,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和转移安置地点。 6.1.3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6.1.4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前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各乡(镇)、村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绘制人员转移安置图。 6.1.5 制作并发放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6.1.6 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 6.1.7 制定当交通、通讯中断时,各乡(镇)、村、社躲灾避灾的应急措施。 6.1.8 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根据预案及时组织关闭旅游景区、农家乐、施工区域和进山道路等,加强流动人员管控,确保安全。 6.2 转移安置工作采取县、乡(镇)、村、社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加强转移避险人员安抚和生活保障,在山洪危险解除前,严禁擅自返回,严防二次灾害发生。 7 抢险救灾7.1 抢险救灾准备7.1.1 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避灾和自救意识。 7.1.2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1、渭源县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组织、总体调度由渭源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组织和调度,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人员组织和调度,绝对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2、抢险救灾的物资调拨,统一由渭源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调拨、配给,确保灾区人员生活稳定,交通、通讯畅通。 3、车辆征集和调配由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征集和调配,除特殊情况外,各有关乡(镇)在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指挥下调配本乡镇范围内的抢险救灾车辆。 4、抢险救灾工作中的救护工作由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部署,各有关乡镇具体负责实施救护工作,卫生、防疫、交通、运输及各相关部门,在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命令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在灾情发生的第一时间赶到灾情现场并投入抢险救护工作。 7.1.3 抢险救灾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 1、渭源县山洪灾害抢险救灾装备的准备工作由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按其职责分工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具体负责落实,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督促检查。 2、抢险救灾工作的资金准备由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制定方案,具体由财政部门负责筹集拨付,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展开。 3、物资储备由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计划,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确保发生山洪灾害时,物资能立即调拨运往抢险救灾工作第一线。 7.2 抢险、救灾7.2.1 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7.2.2 对可能造成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7.2.3 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7.2.4 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7.2.5 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7.2.6 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7.3 灾后重建7.3.1 灾后重建规划 灾后重建工作在渭源县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展开规划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建设。具体工作由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7.3.2 灾后重建工作的具体实施 山洪灾害发生后的重建工作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除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建设、地震灾害监测能力建设由省、市直行业部门实施外,其余项目由渭源县政府负总责,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各相关村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积极配合、灾区群众全力投入,实行救灾和自救相结合。 7.3.3 灾区的发展 山洪灾害受灾区,当地政府要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使灾区在新的起点、新的环境中艰苦创业,使人民生产生活和各项社会事业尽早赶上其他地区,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 8 保障措施8.1 汛前检查每年汛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所辖区域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多发区、危险区和水库、水保塘坝、学校、道路桥梁、受山洪威胁的居民区、村庄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安排专人负责防守,将责任落实到人、到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将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对在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书面责令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限期处理。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8.2.1 乡镇级演练任务:1.紧急转移受山洪威胁群众;2 依据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乡(镇)所属各部门、村、组迅速做出响应,协同完成监测、预警、转移、临时避险等工作。3. 组织搜救、医疗救治。4. 防疫消杀。5. 开展培训和宣传,分发宣传材料。 8.2.2 村级演练任务:山洪灾害基础知识及防御常识;水雨情信息的获取;预警信号传递;避险转移及抢险、自救、互救的技能等。 8.2.3 县、乡(镇)、村、社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 8.2.4 各乡(镇)、村、社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8.3 群测群防体系8.3.1 乡镇“七个有”:有办事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值班人员、有值班记录、有信息系统、有抢险队伍、有防汛物资。 8.3.2 村(社区)“十个一”: 建立一套责任制体系、编制一个防御预案、至少安装一个简易雨量报警器、配置一套预警设备、制作一个宣传栏、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演练、确定一处临时避险点、设置一组警示牌、每户发放一张明白卡和宣传手册。 8.3.3 全面建立乡镇包村、村包组、党员干部包群众的“包保”责任制,推进“锣长”“网格长”等责任制,落实监测预警、人员转移、避灾管理责任人。 8.4 纪律为及时有效的实施预案,各乡(镇)、村、社需制订相应的工作纪律,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般包括:各责任人执行职责纪律、紧急转移纪律、灾民安置纪律等。 8.4.1职责纪律 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分工,做好协作配合的基础上,做到互通信息,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行动一致,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决不能擅自离岗,自作主张,擅自行动。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现科学管理;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完成各项任务。 8.4.2紧急转移纪律 在险情发生时,转移组各成员务必及时到位,迅速、有组织、有步骤地将人员转移到安全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不能坚守岗位、玩忽职守、延误抢险救灾时机,造成重大事故者,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对村民要做好思想工作,让每个村民在熟悉转移地点的情况下,有条不紊的转移到安全区,要严格遵守纪律,不能随意行动,不听从指挥,做到纪律严明。 8.4.3灾民安置纪律 1、服从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安置。 2、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不能以个人利益为重、不服从组织安置、各自行动而影响整个灾民安置工作。 3、对违犯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保证灾民安置工作顺利安全进行。
渭源县山洪灾害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参照渭源县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Ⅳ级:暴雨洪水造成房屋倒塌,影响100-150名群众正常生活。 Ⅲ级:暴雨洪水造成集中死亡或失踪1-3人,或者围困1-4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房屋倒塌,影响150-200名群众正常生活。 Ⅱ级:暴雨洪水造成集中死亡或失踪4~9人,或者围困5~14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房屋倒塌,影响200~500名群众正常生活。 Ⅰ级:暴雨洪水造成集中死亡或失踪10人以上,或者围困15人以上,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房屋倒塌,影响500名以上群众正常生活。
附表: 附表1 渭源县行政区划基本情况表 附表2 渭源县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
附表1渭源县行政区划基本情况表
附表2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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