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内容 | |
| 留言标题 | 金房公馆控制缴纳水费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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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类型 | 投诉 |
| 留言编号 | WYQZ2026012200410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金房公馆二期3号楼的业主,由于我们二期房屋未交工,各种设施不齐全,直至现在就连最基础的消防实施都没有完善,我觉得损害了业主的利益,故未缴纳物业费,但我认为这不能够成为物业控制缴纳水费的原因,而且物业没有权利控制业主缴纳水费的金额,现在我们缴纳水费物业只允许缴纳10元,我认为这及其不合理,烦请领导解决一下。 |
| 留言时间 | 2026-01-22 15:53:19 |
| 办理状态 | 办理完毕 |
| 处理回复 | |
| 答复内容 | 网民: 您好,1月22日,您在渭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中留言,反映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根据《定西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县住建局督促渭源金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对该行为进行了整改,要求渭源金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停水、停电、停暖、停气等影响正常生活的方式强迫缴纳物业费,并及时向您进行了解释说明,您表示满意。 渭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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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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