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内容 | |
| 留言标题 | 关于渭源县农村供水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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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类型 | 投诉 |
| 留言编号 | WYQZ2026060500430 |
| 留言内容 | 本人是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路园镇胜利村安福窑下社村民,家中自来水缴费绑定“渭源县农村供水”APP。户名:魏**,用户编号:10420503***,扣款方式为自动扣费。2026年6月3日,有称路园镇水管所的抄表员来我家和我父亲说我家水费欠费500多元,让抓紧去缴费,不然一旦停水,恢复供水流程要好久才可以通水。本人通过绑定APP查看,余额还有40多元。 随后我联系之前在我村微信群里推送“渭源县农村供水”APP的工作人员,让其帮我核实情况。核查之后说系统显示不欠费。我把情况和工作人员说之后,给了我一个水管所工作人员的手机号,我询问情况,告知我远传水表的坏了,所以数据上传不到app。我提议说水表坏了更换水表,他说水表厂家会来处理。微信群工作人员让我去水管所询问,第二日,我要我父亲去路园镇水管所,水管所关门没人,后通过社长联系了水管所,水管所说换水表要400多元,让用户自己承担。 本人诉求: 1.按照《定西市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供水单位应当向用水户公布工程抢修维护电话和管护人员联系方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信息变动应当及时更新。渭源县农村供水”APP只能缴费,而无任何联系方式,建议app增加维修电话和管护人员联系方式; 2.按照《定西市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供水单位应当按每月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用水户应当安装水表,按时交纳水费,逾期不交纳者,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经过催告,超过期限仍不交纳者,可以停止供水。 请问,按照相关规定渭源县路园镇水管所每月几号抄表,是否在25年10月-至今入户抄过水表,每月是否有记录,是否给用水户发放过催缴通知。 3.用水户初装水表初月水表读数高达20m³,且目前出现远程水表非人为故障,用水户对水表计量存异议,所以用水户提出申请更换水表,水表是供水单位为了计量用水量而设置的计量工具,自然损坏理应供水单位承担费用。 4.水管所上班时间为什么锁门,且门上未留任何联系方式,用户去反馈问题是投诉无门。请领导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不甚感激! |
| 留言时间 | 2026-06-05 16:43:48 |
| 办理状态 | 办理完毕 |
| 处理回复 | |
| 答复内容 | 网友: 您好!6月5日,您在渭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渭源县农村供水的情况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核查:1.我单位为切实提升涉水便民服务质效,已安排各水利站工作人员逐一加入各村社微信群,打通群众用水诉求线上反馈通道,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用水难题。2.根据《定西市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九条:“供水单位应该按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用水户应当按照水表计量,按时缴纳水费。”2022年11月,您家中将原有机械水表更换为NB物联网水表,NB物联网水表数据实时上传,不需要抄表,但水表投入使用后,信号传输天线掉落至用户阀门井内,设备在反复搜寻、连接网络过程中持续耗电,最终造成水表内置电池电量耗尽,致使物联网数据无法正常上传,线上水费、用水量长期未更新,手机端查询用水数据始终无变动。但该水表机械计量部件运行正常,可精准计量实际用水量。2026年6月3日,路园水利站工作人员前往您家阀门井现场实地抄表,经核对水表机械读数,实际用水量为176立方米。用水时段核算为2021年11月至2026年6月3日,期间累计用水176方。经查,您户自2021年以来实际缴纳水费两次:2021年11月9日缴费100元、2025年9月17日缴费20元,累计已缴水费120元。按照水费收费标准核算,176方用水合计水费704元,扣除已缴的120元,您户当前拖欠水费584元。现已完成水表实际用水量系统录入更新,系统显示欠费金额为584元。2026年6月17日,我单位工作人员再次上门就您户用水及欠费事宜进行政策与用水情况当面解释说明,经现场沟通,您家人认可2021年至2026年期间累计用水量176立方米的数据合理,自述因家中养牛,日常用水需求量高于普通居民用户。3.根据《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定西市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五十条:“用水户的结算水表不能正常使用或者达到使用年限的,用水户应当及时告知供水单位维修或者更换,所需费用由用水户承担。”之规定,若要更换水表,需要您户自行承担相关费用。4.近期水利站全面开展入户用水核查、水费上门催缴工作,站内多数工作人员在各村开展实地走访,安排1名工作人员留守站内值班,我单位将督促各水站,留站人员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若您有相关需求,也可在村、社群联系水站工作人员。 渭源县水务局 2026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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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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