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渭源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渭源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渭源县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本部门制发的公文类信息(保密规定要求保密的除外)。主要内容:局领导及工作分工、机构概况、政策文件、决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安全管理、财务信息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其中网上公开网址是:渭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渭源县教育局板块(网址:http://www.cnwy.gov.cn/col/col13189/index.html),当面受理点是渭源县教育局,办公地址:渭源县清源镇北环路67号,联系电话:0932-4132977。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附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申请的,应与本机关电话联系确认。 提出申请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办理申请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查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所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相关说明 1.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2.咨询、投诉、信访、举报等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渭源县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清源镇北环路67号渭源县教育局二楼 邮政编码:748200 联系电话:0932-4132977,传真号码:0932-413297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