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渭源县司法局(以下简称“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2.单位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主要通过渭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众可登录渭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引导,查找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要时本机关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其他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关、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渭源县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办公地址:渭源县首阳路217号,邮政编码:748200 

联系电话:0932-4132127;传真号码:0932-4132127;

电子邮箱:wysfjxx@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渭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本机关领取或自行复制。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本机关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通过信函(邮寄)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渭源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本机关的电子邮箱。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本机关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费用。本机关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