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渭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参照《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甘政办发〔2012〕178号)和《定西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政办发〔2012〕325号)以及《渭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依照《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2.县财政总预算、决算; 3.县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 4.县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可参见《渭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事项目录》。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向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渭源县财政局的受理机构:渭源县财政局人秘股。 通信地址:渭源县财政局人秘股;邮政编码:748200。 联系电话:0932-4132744,传真:0932-4132744。 电子邮箱:wyxczj01@126.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渭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渭源县政务公开网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相关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